新宁县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新宁县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新宁县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8日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新宁县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新宁财采计【2020】000342

甲 方:新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乙 方:桂林市鼎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1年1月日

采购人(全称):新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供应商(全称):桂林市鼎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00元)

3、政府采购编号:新宁财采计【2020】000342

4、委托代理编号:HNXZCG2020-XN-037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或项目特征描述)

品牌

产地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单价

小计

1

自动卧式打包机

详见投标文件

山东

3台

2

抱车

江西/湖南

2台

3

抓机(30t)

福建

2辆

4

航吊(16吨)

河南新乡

1台

5

吸盘

河南新乡

1台

6

钢筋切粒机

山东/河南

3台

7

地磅(120吨)

广西柳州

1台

8

250吨剪切机

江苏江阴

1台

1、合同金额合计小写:(¥*******.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陆仟贰佰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责任。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所有设备需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设备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说明书等应随设备同时送达并向甲方提交。若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影响交付使用时间,甲方应酌情考虑顺延交付使用时间。

交货地点:新宁县县城内及周边,新宁县供销合作社指定设备使用单位地点。

责任:乙方负责设备运输到指定场地、安装、调试、培训、装卸吊装费等一切经济和安全责任。设备到达甲方场地后,安装吊装费、液压油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提供的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费用。

三、质量标准和要求:

3.1质量要求:

3.1.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保证主要参数配置必须要满足或优于投标文件的参数配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货物。

3.1.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一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2 保修要求: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由乙方免费上门服务,人为损坏与使用不当产生的问题不在质保范围内。

3.3售后服务:

3.3.1系统维护: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3.2故障响应

1)维修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2)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中标人未能及时维修好问题设备,采购人另请他人维修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应在有偿的情况下及时优惠提供维修和所需的备品备件。如采购人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付款:乙方采购的设备到达甲方场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普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甲方不计息支付给乙方(如延期付款,计息标准按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执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办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新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乙方:桂林市鼎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监管单位:新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盖章):

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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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再生资源回收 垃圾分类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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