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湖家园石材(含加工)招标公告

五湖家园石材(含加工)招标公告



五湖家园石材项目采购(含加工)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五湖家园石材项目采购(含加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二、招标内容:五湖家园外墙石材 品种:星钻麻(以招标人提供的样品为准,看样地点: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室) ,总面积约8000平方米 。

三、招标范围:外墙石材及加工、运输。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交货地点:五湖家园工地 (具体地点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申请人必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石材加工、销售。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3、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4、具备所投货物的生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5、具有满足工程用量及质量的石材储备和红外线切割,以及抛光、磨边等必要加工设备和场地;

6、具有合同的履约能力;

7、2011年以来有1个单项合同5000平方米以上的供货业绩(合同原件);

8、投标产品必须有相关检测部门出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2、 投标申请人通过相应年度年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产品必须有相关检测部门出具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4、 满足工程用量及质量的石材储备,红外线切割、抛光、磨光设备和加工场地的证明材料;

5、 具有合同的履约能力(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石材库存、加工设备考察,石材库存量、加工设备不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提供1个2011年以来单项合同5000平方米以上的供货业绩(合同原件)。

7、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8、报名时提供一块 600MMX600MM的样品,厚度30MM,石材的色质、花纹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一致,不得有瑕疵、水线、色差。送样地点:南通能达建设一楼大厅。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1)~(7)项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上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

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

六、公告时间:2013年 3月13日至 2013年3月21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2013年3月22日9时至11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于2013年3月28日(暂定,以电话通知为准)至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暂定为2013年4月16 日 9时30分,根据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开标时间可能有所调整,到时会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

联系人: 章晓晖 电话:189*****209 传真:****-********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3年 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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