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岸镇“美井坊”(暂定名)更新改造项目申报主体资格认定的公示
关于井岸镇“美井坊”(暂定名)更新改造项目申报主体资格认定的公示
珠海市汇星商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镇递交作为井岸镇“美井坊”(暂定名)更新改造项目申报主体资格确认的申请,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指引(试行)》相关规定,我镇对该公司提供的项目申报主体资格申请材料相关数据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项目范围内的利益相关企业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办咨询反映。现公示如下:
计划申报主体:珠海市汇星商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拟更新范围: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红卫社区管辖区域内,位于井岸镇朝福路以东、渡江路以南、中兴中路以西、港霞东路以北(见附件)。已纳入珠海市斗门区“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所在图斑编号为********057。
拟更新用地面积:61422.92平方米(以最终实际测量核定数为准)。
拟更新方向:商业、办公功能(以最终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更新意愿达成情况:更新项目内共有居民业主472户,现状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约为6.83万平方米,其中391户同意更新,同意率为82.8%,同意更新改造的业主所占建筑面积为5.4万平方米,超过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据此,珠海市汇星商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符合成为井岸镇“美井坊”(暂定名)更新改造项目申报主体资格的条件。
具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珠海市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公示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4日(7天)。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井岸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319号)。
联系人:秦小姐,联系电话:****-*******。
*******.jpg" alt="附件: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美井坊”(暂定名)更新改造项目范围示意图.jpg">附件: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美井坊”(暂定名)更新改造项目范围示意图.jpg
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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