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处工具汽车招标公告

公路管理处工具汽车招标公告

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工具汽车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公路管理处 委托,对 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工具汽车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公路管理处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工具汽车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2-12-4190-Z01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2012-12-4190-Z01**************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3 年 03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3 年 03 月 13 日 14 时 43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3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3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3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大型多功能除雪车6台,其中包含:1、自卸车6台;2、前置式除雪滚刷2台;3、前置式除雪铲6台;4、中置刮冰铲6台;5、撒布机2台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公路管理处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货到付款,首付90%,预留10%一年后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20 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大型多功能除雪车必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有免征公告。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公告信息网页的复印件及公告网址,便于评审专家查询。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十四、售后服务:1、厂家负责免费技术培训。※2、供应商在长春市内设有固定地点的售后服务站和配件库及重要部件及易损件的库存,有固定售后服务人员,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接到售后服务电话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售后服务站必须为生产厂家或销售商自身建立的售后服务站而不允许为联合体或受委托售后服务站。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为成熟产品,需提供在最终使用单位(与分销商等设备营销公司签订的合同不计入评分)同类产品3年以上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原件评标时备查)。供应商需具备除雪设备应急抢修经验(提供最终使用用户的信息反馈文件)。 ※4、为保证售后配件供应,若生产厂家参与投标,除雪上装设备(前置除雪滚刷、前置除雪铲、中置刮冰铲、撒布机)为非投标人生产,即为外购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0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宋长海 电话:********
张辉 电话:887796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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