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费站迁址及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司收费站迁址及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收费站迁址及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呼和乌素、红格尔图、兴和收费站迁址及改扩建房屋建筑及收费大棚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G208国道呼和乌素收费所新建项目中车道和大棚以及房建三项工程预算审核内容有关事宜的通知》(内高路计发[2013]1号)、《关于G208国道兴和收费所改扩建项目中车道和大棚以及房建三项工程预算审核内容有关事宜的通知》(内高路计发[2013] 2号)、《关于G208国道红格尔图收费所新建项目中车道和大棚以及房建三项工程预算审核内容有关事宜的通知》(内高路计发[2013] 3号)文件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本项目各分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ZS-QCGL-H-2013-2001-01(房屋建筑)包含三个标段FJ-1#、FJ-2#、FJ-3#,招标编号ZS-QCGL-H-2013-2001-02(收费大棚工程)包含三个标段DP-1#、DP-2#、DP-3#,共计6各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见下表:
标段号 | 施工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 | 主要工程量 |
FJ-1#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境内208国道K380+400处 | 新建三层办公楼和附属设施设备 | 三层办公综合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655 m2,附属设施设备:锅炉房190m2、锅炉设备2套、车库186.3 m2、配电房136.71 m2、水泵房和消防水池111.6 m2、门卫室41.8 m2 、室外硬化4810 m2等。 |
FJ-2#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208国道兴和收费所院内 | 新建二层宿舍楼和附属设施 | 二层宿舍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741.08 m2,附属设施:水泵房110.53 m2、车库61.42 m2、配电房48.05 m2、室外景观照明、绿化、彩钢板雨棚等。 |
FJ-3#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境内208国道K250+600处 | 新建三层办公楼和附属设施设备 | 三层办公综合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617.5 m2,附属设施设备:锅炉房190m2和锅炉设备2套、门卫室41.8 m2、车库192.9 m2、配电房136.7 m2、水泵房和消防水池111.6 m2、室外照明和绿化2746 m2,室外硬化2779 m2等。 |
DP-1#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境内208国道K380+400处 | 新建8车道钢结构收费大棚 | 大棚总建筑面积984平方米,大棚顶高度9米。 |
DP-2#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208国道兴和收费站收费广场 | 新建16车道钢架构收费大棚 | 大棚总建筑面积1970平方米,大棚顶高度9.7米。 |
DP-3#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境内208国道K250+600处 | 新建8车道钢结构收费大棚 | 大棚总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大棚顶高度9米。 |
FJ-1#标~FJ-3#标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完工日期为2013年9月15日,缺陷责任期2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员通知为准)。
DP-1#标~DP-3#标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完工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缺陷责任期2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员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FJ-1#标~FJ-3#标标段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上述标段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内蒙古建设厅经备案的独立法人),DP-1#标~DP-3#标标段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二级及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各投标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近五年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FJ-1#标~FJ-3#标标段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3.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至少成功独立地完成过3个与本项目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同,规模相当的施工任务。FJ-1#标~FJ-3#标标段提供类似一级公路及以上房建两项工程合同原件和交工验收报告原件或质量鉴定报告原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3日至2013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另外提交一套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一级公路及以上房建两项工程合同原件和交工验收报告原件或质量鉴定报告原件(FJ-1#标~FJ-3#标标段);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所配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其他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等。各投标人提供原件的同时需出具一份所提供原件的清单明细,并签字确认。各投标人对所提供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且投标人对所申请的标段不得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号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新区集宁一中斜对面
邮 编:012000
联 系 人:卢鑫 邸雪妍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田丰、张宝华
传 真:****-*******
8、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新华大街支行
帐 号:5903 0154 7400 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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