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卓圩派出所身份证自助办理一体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卓圩派出所身份证自助办理一体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卓圩派出所身份证办理自助服务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uyuztb.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jg********7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卓圩派出所身份证自助办理一体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五)最高限价(如有):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六)采购需求: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卓圩派出所拟采购居民身份证自助拍照申请一体机 1台、居民身份证自助领证机1台。
(七)供货期:15日历天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九)本项目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u201c三证合一u201d的提供u201c营业执照u201d,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u201c四、供应商信用信息u201d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www.creditchina.gov.cn)、u201c中国政府采购u201d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由于系统正在建设中,所有供应商均暂按四星进行评审。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领取信息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2月9日9:00u********年2月18日17:30,节假日除外。
(二)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uyuztb.com)的右侧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宿迁技术支技电话:新点软件张工189*****776,客服热线:400-850-3300。
(三)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四)本项目分一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2月23日09:3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三楼)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uyuztb.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单位: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
联系人:陶然
联系电话:********566
代理机构:江苏百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康庭茗苑南门32幢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苏
联系电话:138*****992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
江苏百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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