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合成氨装置合成气装置隐患治理项目化肥厂未变换气冷却器E0531采购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合成氨装置合成气装置隐患治理项目化肥厂未变换气冷却器E0531采购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合成氨装置合成气装置隐患治理项目化肥厂未变换气冷却器 E0531采购公告(公开竞价)
(编号:JLSH-2021-JJ-0141)
一、采购物资名称及相关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1
未变换气绕管式冷却器 E0531
绕管式换热器 热负荷730KW 详见数据表
1

616000
2021年9月30日前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合成氨车间

备注: 1、本次采购的低温甲醇洗装置未变换气冷却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设计图纸并进行制造。中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图纸要与工厂及设计院相关人员进行确认签字,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制造。
2、未变换气冷却器技术数据,具体详见附件(未变换气冷却器工艺数据表)。
3、供应商在中标后1周内与工厂签订完整的技术协议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参与竞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以下资质: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具备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或盖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认证)。
*2、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并正常(能源一号网中供应商状态应为“正常”)。应具有A2或A2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要求2019年以前取证的单位要有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2019年以后取证的制造许可证中要含有压力容器设计的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并提供资质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正常”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交易权限”的为无效投标(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提供2010年以来设计并制造材质为低温钢的缠绕管式换热器至少3台的供货业绩。应附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将被否决。(如合同中体现不出 “材质为低温钢”参数,请提供相应技术协议复印或图纸复印或其它能证明参数的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使用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准备好原始凭证备查,质询时现场不能提供原始凭证者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5.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6.参与竞价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业务被授权人证明(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9月3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合成氨车间。
*四、检验、验收标准
符合GB/T 150.1-150.4-2011等国家标准及图纸。
五、包装运输要求
包装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确保货物不受损坏为原则;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包装物牢固可靠,应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到货具体地址等,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汽车运输,运费及保险费含在设备总价中,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六、付款条件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七、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
符合GB/T 150.1-150.4-2011等国家标准及图纸。
九、公告的澄清
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可以在开标之日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澄清要求。
十、确定成交人办法
1.竞价公告只发布一次。评审小组首先对参与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定,有效资质3家或以上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由评审小组直接推荐成交供应商。有效资格只有1家或2家满足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后,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原则上不能少于两轮报价,按谈判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成交的供应商需以书面的形式对最终谈判结果进行确认,未按期发送最终报价的成交预选供应商按自动放弃处理。
2.公告发布后,无供应商参与的,或有供应商参与,但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无有效供应商的,由采购单位负责寻找满足供货条件的供应商,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3.对所有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选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
a、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b、报价相同的,应事先确定无倾向性成交原则,可以采取第二轮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4. 原则上竞价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顺延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参照第一名的报价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
a、供应商不符合公开竞价规定的资格条件;
b、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c、未对公开竞价实质性要求做出有效响应的;
d、提供资质等相关资料无效或造假的。
6.采购人保留对拟成交供应商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供货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十一、公示结果异议
供应商可以在竞价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内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十二、报价范围和有效期
报价为含16%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买方工厂价。
报价有效期至少60天。
本包限最高总价616000 元。
*十三、公开竞价无效情形
1、没有供应商递交有效公开竞价文件或对公开竞价没有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参与公开竞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采购单位取消采购项目的。
*十四、 供应商违约处理
1.一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两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直接停止该供应商交易资格。
2.参与竞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公开竞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竞价采购时间及内容进行报价,截止时间后,竞价供应商不得对所提报内容进行修改。
3.公开竞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义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违约两次,直接停止交易。
4、在公开竞价投标中有提供虚假资质证明及业绩造假、恶意低价投标行为之一者,将上报公司商务处,列入黑名单,实施招投标禁入。
*十五、 报价及递交
符合条件供应商按照竞价公告所提出的物资明细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做出报价及相关承诺。所有竞价文件要密封装订成一册,份数至少两份(由于竞价供应商递交的竞价文件不装订造成的竞价文件丢失,责任由竞价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邮寄,需要对竞价文件单独密封,不可以使用快递外包装作为密封包装,由于竞价供应商未单独密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竞价供应商承担。(收件人:甘泉;地址: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招标中心)。邮寄报价的,须保证工作人员在开标前12小时收到竞价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资质文件,(按本公告二.1条执行)
2.公开竞价报价响应单(详见附件1)
3.业绩证明文件(按本公告二.2条执行)
4.业务被授权人证明(原件)。
本项目不支持现场报价,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邮寄报价文件,开价时间为 2021年2月24日 上午08:30:00,迟到的竞价文件将会被拒收,请按本公告内容掌握报价时间。
*十六、合同文本
合同名称:报审序号:
非标设备加工定作合同
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设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吉林市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
1.标的物

序号
采购
订单号
行项
目号
SAP编码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合计(元)
1








2








总价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 价款构成与支付
2.1价款构成: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设备包装费、技术服务费。
2.2 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的90%,货款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收款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帐号:
收款人名称:
付款人开户银行:工行吉化支行
付款人帐号:****************870
付款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3. 原材料
本合同项下设备制造所需原材料按照以下3.2方式提供:
3.1 甲方提供全部原材料。
3.1.1原材料交付时间://
3.1.2 原材料交付地点://
3.1.3 乙方应自收到原材料之日起3日内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应于上述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如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合格。
3.2 乙方提供全部原材料。
3.2.1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全面满足设备制造需求,确保设备达到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保证值。
3.2.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原材料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等信息以及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如实提供。
3.2.3 甲方有权派人或委托第三方检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发现数量短缺、质量瑕疵等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齐、更换等补救措施。乙方承认原材料检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质量保证责任。
3.3 其他约定:无/
4. 技术资料
4.1 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4.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技术资料:
4.1.2 甲方提供时间及方式:年月日
4.1.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异议,应自收到技术资料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准确。
4.2 乙方提供技术资料
4.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竣工图
4.2.2乙方提供时间及方式:设备交货后15日内
4.2.3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后,如发现存在遗漏、错误,有权限期乙方整改,乙方应按甲方意见免费修改或重新编制技术资料(包括不限于图纸、技术方案),并应自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之日起日内重新提交技术资料。乙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5. 包装
5.1 包装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不损坏物资为原则,包装物牢固可靠,应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到货具体地址
5.2 包装物提供:方;包装物是否回收:否
6. 交付与运输
6.1 交付方式:;卖方送货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货 收货人:物资采购公司机械设备科
6.2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6.3 乙方提交单证和资料(与设备同时交付):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竣工图
6.4 设备交付前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提前交付设备,甲方有权拒收。
7. 验收与安装调试
7.1 质量标准:
7.2 甲方应自货到之日起10日内初步验收,对设备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乙方应派人参加,如发现有任何与合同约定不符之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齐、更换等补救措施。如乙方未派人参加,甲方有权自行初步验收,如有异议,应于上述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未予答复,则视为同意接受甲方初步验收结果。
7.3 初步验收合格后,按以下7.3.1方式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7.3.1甲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自行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7.3.2 乙方指导甲方安装调试: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指导甲方安装调试,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
7.3.3 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乙方自初步验收合格之
日起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甲方提供必要条件并给予协助配合。
7.4 甲方应自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1月内最终验收,甲方采取合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机测试、整机联运等,对设备进行性能考核,性能考核结果符合质量标准,达到本合同及技术附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保证值,则设备最终验收合格。最终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5 如双方就设备质量产生异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提交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鉴定,以其鉴定结论为准。
8. 质量保证
8.1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个12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8.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停运,质保期应按设备实际停运时间相应延长。
8.3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10%,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满,未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支付质保金。
8.4 甲方派人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9.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责任
9.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环保方面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9.2 乙方保证交付货物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如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3 如乙方送货,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承运方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运输资质,依法办理相关运输手续,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应具备相应证照。
9.4 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送货,入厂车辆和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相关安全环保规定,办理出入厂手续,按照指定路线和区域活动,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9.5 乙方在甲方厂区交付货物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采取必要应急措施,积极配合甲方抢险救援,并承担因抢险救援发生的一切费用。
10. 技术权属
10.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交的技术资料及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免生疑问,乙方承认,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之上进行修订、补充、升级和更新,乙方不认为该等行为侵犯乙方任何权利,也无权限制甲方使用和授权他人使用该等修订、补充、升级和更新产生的技术成果。
10.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文字、技术资料等任何资料、文件的所有权、技术权属及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能在履行本合同所必须范围内使用。
10.3 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采用的任何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相关技术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设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如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主张,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 保密
11.1 甲乙双方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一方违反本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11.3 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2. 违约责任
12.1 乙方交付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按甲方要求采取修理、换货、退货等补救措施,并承担合同价款1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 乙方交付设备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按甲方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3 乙方未按期交付设备,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1日支付合同价款0.1%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或指导甲方安装调试,应按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合同价款5%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5 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错误,造成甲方原有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设备制造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7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设备价款,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2.8一方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解除、转让或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10%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所受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变更、转让和解除
13.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
13.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2.1 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付设备,逾期交付超过10日;
13.2.2 乙方交付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13.2.3 乙方提供虚假资信材料,包括不限于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等;
13.2.4 乙方履行本合同必备的相应许可、资质失效;
13.2.5 乙方提供技术资料不合格,且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13.2.6 乙方提供原材料不合格,且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13.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设备制造工作。
13.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设备,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4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3.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14. 不可抗力
14.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权威机构发布的有效证明。受影响方有责任采取适当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14.2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延迟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
15.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以下 A 种方式解决:
A.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提交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
C. 提交双方共同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16.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16.2双方签署的技术附件 / 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16.3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
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税号:****************9W
乙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税号:
十七、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
联系人:甘泉
联系方式:****-********
邮箱:jh_ganq@petrochina.com.cn或********@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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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却器 换气 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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