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万安100MW光伏扶贫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EPC总承包
三峡新能源万安100MW光伏扶贫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EPC总承包
三峡新能源万安100MW光伏扶贫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XTC********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万安100MW光伏扶贫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万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三峡新能源万安渔光互补项目拟建设于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项目用地分为6 个区域,分别为送瘟神水库地块、洋坪地块、仙人港水库地块、建设水库地块、畔塘水库地块、大坑水库。其中送瘟神水库地块、洋坪地块、仙人港水库地块均为赣江淹没区,建设水库地块、畔塘水库及大坑水库均为灌溉用水库。建设水库地块距送瘟神水库地块直线距离约为6km,送瘟神水库地块距洋坪地块直线距离约为2.5km,洋坪地块距仙人港水库地块直线距离约为1.5km,仙人港水库地块距畔塘水库直线距离约为6.5km,大坑水库距洋坪水库直接距离约为2km。
2.1.2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境内。
2.1.3规模:本工程新建110kV升压站,光伏场通过5回35kV集电线接入110kV升压站。安装1台110/35kV容量为100MVA主变,经变压器升压至110kV后,通过一回110kV线路接入窑头变电站(最终以电网接入批复为准),架空导线型号采用LGJ-300,新建线路长度约13公里。窑头变电站改扩建至110kV升压站110kV出线间隔1个。升压站布置于送瘟神水库西侧。
2.2招标范围
包括三峡新能源万安渔光互补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包含本标段工程所有勘察设计及配套水环保设计等,设计服务包含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竣工图设计等。
(2)11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新建工程场地平整、围墙、站内所有建筑(辅助用房、消防水池及泵房、35kV配电室、SVG室、综合楼(不包括宿舍、厨房、餐厅、活动室)、所有设备基础(构支架基础、主变基础及事故油池、独立避雷针基础、动态无功补偿设备基础、中性点电阻成套装置基础)、全站电缆沟、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站内外排水及护坡、围墙标识、大门、全站消防、升压站局部绿化及全站附属设备基础、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防洪、检修道路以及接入到升压站内的公网通信线路施工等。(本工程110kV升压站整体设计要求参见《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模块化设计110KV升压站典型设计方案》执行)。
(3)升压站的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110kV升压站新建工程建筑物内所有相关附属设备、主变压器系统及35kV母线桥、35kV屋内配电装置110kV设备(户外GIS)、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接地变、站用电设备、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消防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系统、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升压站变电架构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到场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需满足当地电网要求。
(4)外送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送出工程及接入到对侧国家电网窑头变电站110kV间隔(新建或改扩建)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同时还包括对侧变电站110kV间隔侧光缆敷设、架设安装,通道校验连接;对侧变电站110kV间隔设备采购、安装、试验、调试等;线路参数试验;线路跨越施工费;标示牌制作及安装;外送线路涉及当地政府缴纳的相关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及各类专项验收(环评、水保等)的报告编制、审查、验收,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外送线路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查等工作,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线路回购(若有)满足当地电网公司验收、档案等相关要求。
(5)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开工手续、电力质检、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电力公司并网手续办理及验收(保护测评备案(市级公安部门)及开展现场测评),并取得最终的评估及测评报告,组织启动、转商运等协调会议;委托完成电站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取得保护定值计算书及定值单;协助招标人取得调度命名文件,现场设备核查并取得站内设备命名文件等;根据电网要求委托完成站内设备并网前后一、二次设备试验,并取得相关试验报告;根据江西电网要求完成相关涉网实验(包含电站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电站有功功率特性测试,电站并网点电能质量测试,SVG性能测试等),完成站内通信光缆验收、测试、业务开通、协议签订等工作;完成站内设备IP地址分配(含OMS账号)、信息点表制作、审核上传、对点联调等工作),防雷设计审核及验收、水土保持工程及验收、环保验收、安全、消防验收。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手续办理:
1)送出工程
投标人应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所有手续的办理(投标人线路路径须充分考虑各项敏感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征地手续的办理:
①工程相关所有交叉跨越、对侧变电站入站等协调和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②送出工程核准手续办理(项目土地预审、环境保护方案批复(包括电磁辐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路径协议签订、核准批复);
③送出工程验收手续的办理(水保、环保(包括电磁辐射)、电力等相关部门的监测及验收批文或备案,林地使用许可证、林可编制审批、林木采伐设计审批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④送出工程施工及征地(包含地面附着物、拆迁、坟地等补偿、征租地补偿、跨越等费用)所涉及用地的征用、租赁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取得补偿协议书;招标人予以配合;
4)升压站工程
①办理与本标段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设计、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招标人予以配合;
②办理本标段项目安评、水保(水保补偿费由招标人缴纳)、环保、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予以配合;
③办理本标段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租赁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予以配合;
④办理升压站工程永久土地(含林地、草地、耕地等)征用手续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土地租赁、青苗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予以配合;
⑤委托满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完成建设及运营期生产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取得报告的审查意见(或批复)、办理取水证等打井手续,相关费用(如有)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⑥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复、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质量监督委托、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予以配合;
(7)投标人配合部分
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转商业运营手续、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测评、网络安全评估,完成并网手续(包括办理电力质量监督委托、《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本标段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满足现场生产运行要求)、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中控室监控大屏、企业文化宣传牌等)。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1年3月30日开工,计划于2021年6月15日前完工且升压站与送出线路并网运行。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光伏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标段与光伏场区标段界面划分:
①设备材料界面划分:35kV直埋电缆、通讯光缆、安装设备以及满足安装施工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消耗材料等不在本招标范围内。
②土建部分:光伏场区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不在本招标范围内,升压站进站道路包含在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升压站至进站道路起点(X:*******.647 Y:571371.178)。
③电气部分:以开关柜与电缆接口为界。投标人负责将本标段内所有场区需接入升压站相关设备做好预留端口,光伏场区标段负责开关柜与电缆接线、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⑤施工单位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具有3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EPC 总承包业绩,或具有3项及以上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和3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具有2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无连续亏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2月8日09时整至2021年2月19日17时整,工作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由拟派项目经理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1507]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2.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3. 设计资质证书;4. 施工资质证书;5. 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合同内容必须体现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值);8.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9.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10.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人必须留存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8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的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701室。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万安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
邮编:343800 | 邮编:330046 |
联系人:武先生 | 联系人: 余先生 |
电话:177*****855 | 电话:181*****889 |
电子邮箱:wu_yunfeng@ctg.com.cn | 电子邮箱:yuyufang@jxzxtz.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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