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万安100MW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
三峡新能源万安100MW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
三峡新能源万安100MW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XTC********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万安100MW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万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万安渔光互补项目拟建设于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项目用地分为6个区域,分别为送瘟神水库地块、洋坪地块、仙人港水库地块、建设水库地块、畔塘水库地块、大坑水库。其中送瘟神水库地块、洋坪地块、仙人港水库地块均为赣江淹没区,建设水库地块、畔塘水库及大坑水库均为灌溉用水库。建设水库地块距送瘟神水库地块直线距离约为6km,送瘟神水库地块距洋坪地块直线距离约为2.5km,洋坪地块距仙人港水库地块直线距离约为1.5km,仙人港水库地块距畔塘水库直线距离约为6.5km,大坑水库距洋坪水库直接距离约为2km。
项目规划占地2700亩(以实际占地面积为准),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最高洪水位0.5m以上,电站建成后,可满足小型船只通行并运行维护。
本工程装机规模为100MWp,项目拟采用漂浮式支架和固定式支架相结合的方案,其中漂浮式支架光伏方阵总容量约32.556MW,采用445Wp及以上单晶单面组件,固定支架光伏方阵总容量为68.18112MW,采用445Wp及以上单晶双面组件。各子单元汇集成5回集电线路后以35kV电压等级串联汇入新建1座110kV升压站。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境内。
2.2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万安100MW光伏扶贫项目工程光伏区、35kV集电电缆线路的勘察设计,除升压站和送出工程以外的全部设备(含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光伏区、35kV集电电缆线路等的勘察设计(配合做好升压站内集电线路电缆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技术协议、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施工图技术交底、施工图交付计划、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采购、35kV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组件、漂浮式支架、固定支架、浮体、锚固系统、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直流柜;35kV箱式变压器;汇流箱,通讯柜,集电架空或电缆及光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采购;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预应力管桩基础施工(包含预应力管桩采购),光伏漂浮阵列浮体组装平台施工,,箱逆变设备基础承台施工,光伏场区集电线路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局部场平(若有)、场区及场外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箱逆变设备,汇流箱,通讯柜,电缆,防雷接地、视频监控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检测、监造(不含组件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35kV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光缆安装、架空、穿管、直埋电缆沟土方开挖与回填、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标识桩、电缆试验、光纤熔接、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该工程的协调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本标段项目所有设备(含组件)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包括集中监控系统及电站数据接入相关的调试服务(含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北京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及展示)、电力生产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站点开通实施服务(含一台办公计算机)并承担相应费用)﹑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7)办理本标段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开工手续、电力质检、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电力公司并网手续办理及验收(保护测评备案(市级公安部门)及开展现场测评),并取得最终的评估及测评报告,组织启动、转商运等协调会议;委托完成电站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取得保护定值计算书及定值单;协助招标人取得调度命名文件,现场设备核查并取得站内设备命名文件等;根据电网要求委托完成站内设备并网前后一、二次设备试验,并取得相关试验报告;根据江西电网要求完成相关涉网实验(包含电站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电站有功功率特性测试,电站并网点电能质量测试,SVG性能测试等),完成站内通信光缆验收、测试、业务开通、协议签订等工作;完成站内设备IP地址分配(含OMS账号)、信息点表制作、审核上传、对点联调等工作),防雷设计审核及验收、水土保持工程及验收、环保验收、安全、消防验收。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相关手续办理
1)投标人负责部分
①办理与本标段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办理设计、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招标人予以配合;
②办理本标段项目安评、水保(水保补偿费由招标人缴纳)、环保、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予以配合;
③办理本标段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租赁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予以配合;
④办理本标段项目永久土地(含林地、草地、耕地等)征用手续及相关协调工作,相关协调费用(土地租赁、青苗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予以配合;
⑤完成本本标段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复、土地使用权证(包括箱、逆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质量监督委托、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予以配合;(如有)
(9)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本标段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满足现场生产运行要求)、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企业文化宣传牌等)。
(10)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试验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1年3月30日开工,计划于2021年6月15日前首批并网发电,2021年9月15日全部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本标段界面划分:
①设备材料界面划分:35kV直埋电缆、通讯光缆、安装设备以及满足安装施工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消耗材料等(含升压站内)均由投标人采购。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②与升压站标段界面划分:
土建部分:以升压站围墙及升压站进站道路起点为界,进站道路不在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升压站进站道路起点坐标为(X:*******.647Y:571371.178),升压站围墙及进站道路以外、光伏场区包含的所有土建工程。
③电气部分:以开关柜与电缆接口为界。投标人负责将本标段内所有需接入升压站相关设备的一次、二次电缆、光缆敷设至相应设备端子(包含电缆终端头、尾纤材料与熔接),做好电缆头、光缆头保护,并预留足够的余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①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至少5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至少5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个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17时整,工作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由拟派项目经理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1507]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2.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3. 设计资质证书;4. 施工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合同内容必须体现公告要求的相关指标值);7.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8.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9.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人必须留存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8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的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701室。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万安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 |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
邮编:343800 | 邮 编:300046 |
联系人:武先生 | 联系人:余先生 |
电话:177*****855 | 电 话:181*****889 |
电子邮箱:wu_yunfeng@ctg.com.cn | 电子邮箱:yuyufang@jxzxtz.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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