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油井水泥减阻剂原材料酮醛缩合物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度油井水泥减阻剂原材料酮醛缩合物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度油井水泥减阻剂原材料酮醛缩合物物资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川井科招字2021-001(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油井水泥减阻剂原材料酮醛缩合物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人为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满足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川渝地区固井施工需要,保障生产运营及合规管理,拟采购酮醛缩合物。本次物资采购共计250吨。
2.2 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限价及报价要求》。
2.3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度油井水泥减阻剂原材料酮醛缩合物物资采购(第二次)。
2.4 交货地点: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
★2.5 交货期:根据甲方电话通知。
★2.6 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产品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2.7 最高限价:本次拟采购物资按产品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25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包含包装费、运费、13%增值税等其他一切费用。单项产品最高限价,具体计价方法见本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限价及报价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3.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送现场物资抽检质量须达到投标时送样的检测指标。
★3.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此次投标(由投标人进行书面承诺):
(1)投标人近半年内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三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3)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4)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多家公司同时进行投标的。
★3.7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及缴费账户:
联系人:赖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85*****284;136*****794;***-********
电子邮箱:cqdz_cd@vip.sina.com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及开户银行:1701 0104 0003 840,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银行联行号:3136 5300 0329
转款时请注明: 川井科招字2021-001(2)号 标书费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cqdz_cd@vip.sina.com:①《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②《公司营业执照》、③《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④《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注:现场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
4.5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⑤《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⑥《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⑦《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①—-⑦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在开标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1年 3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二号成都天府阳光酒店子美厅 。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川井科招字2021-001(2)号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170*****0003 840
银行联行号:3136 5300 0329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136*****794;***-********
电子邮箱:cqdz_cd@vip.sina.com
5.4 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规定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人若未及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资料》及开户行的联行号或提供的信息有误,从而导致招标人延迟退还或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注: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3 日9:30,逾期未到账,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3 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二号成都天府阳光酒店子美厅。
投标人自愿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合同签约单位: 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三水镇高店村
联系人:黄圣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huangsj_jx@c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 系 人:赖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85*****284;136*****794;***-********
电子邮箱: cqdz_cd@vip.sina.com
招标人: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2 月 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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