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秦淮区广洋沟流域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丰河流域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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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秦淮区广洋沟流域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丰河流域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001项目名称秦淮区广洋沟流域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丰河流域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
标段编号BNJ210041-01ZG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2月9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2月22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BNJ210041-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广洋沟流域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丰河流域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20]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237.2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37.2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237.2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37.25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1.2工程规模: 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广洋沟流域范围内的汇景和园小区、五老村小学分校、佳营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3.51公顷;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秦淮区永丰河流域范围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银龙鑫苑、瑞金北村小学、银龙鑫苑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面积约14.09公顷。
2.1.3合同估算价: 1978.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4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3月24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5月24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4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广洋沟流域范围内的汇景和园小区、五老村小学分校、佳营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3.51公顷;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秦淮区永丰河流域范围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银龙鑫苑、瑞金北村小学、银龙鑫苑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面积约14.09公顷。项目实施内容为更换老管道,错接混接管网改造,新建雨污水管道、雨水篦子及检查井,更换井盖及排水沟盖板,新增及更换立管、立管转换井,新建隔油池,现状化粪池清疏、修复及新建,管道清疏、现状道路、绿化、铺装拆除及恢复(市政道路占用及恢复除外),老旧检查井维修及更换,立面设施、障碍物(地上、地下)等拆除、迁移及恢复,门面房门头拆除及恢复、雨水节点井污水调排等。具体实施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工程为市政综合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设计业绩。(提供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且在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该项目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担任;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9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5.12企业应及时更新信用库和企业资料自建库中材料,确保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未及时更新,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①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3: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②水力计算及设计参数准确、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4:设计依据详实、准确。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②能耗组成及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2)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3)地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5)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注: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得。全部满足得2分,缺一项扣1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18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大街297钟鼎名悦广场5-207
邮编:邮编:
联系人:韩工联系人:温清
电话:175*****896电话:173*****77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5@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BNJ210041-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广洋沟流域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丰河流域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20]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237.2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37.2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237.2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37.25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1.2工程规模: 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广洋沟流域范围内的汇景和园小区、五老村小学分校、佳营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3.51公顷;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秦淮区永丰河流域范围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银龙鑫苑、瑞金北村小学、银龙鑫苑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面积约14.09公顷。
2.1.3合同估算价: 1978.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4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3月24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5月24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4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广洋沟流域范围内的汇景和园小区、五老村小学分校、佳营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3.51公顷;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秦淮区永丰河流域范围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银龙鑫苑、瑞金北村小学、银龙鑫苑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面积约14.09公顷。项目实施内容为更换老管道,错接混接管网改造,新建雨污水管道、雨水篦子及检查井,更换井盖及排水沟盖板,新增及更换立管、立管转换井,新建隔油池,现状化粪池清疏、修复及新建,管道清疏、现状道路、绿化、铺装拆除及恢复(市政道路占用及恢复除外),老旧检查井维修及更换,立面设施、障碍物(地上、地下)等拆除、迁移及恢复,门面房门头拆除及恢复、雨水节点井污水调排等。具体实施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工程为市政综合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设计业绩。(提供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且在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该项目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担任;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9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5.12企业应及时更新信用库和企业资料自建库中材料,确保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未及时更新,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①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3: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②水力计算及设计参数准确、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4:设计依据详实、准确。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②能耗组成及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2)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3)地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5)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注: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得。全部满足得2分,缺一项扣1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18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大街297钟鼎名悦广场5-207
邮编:邮编:
联系人:韩工联系人:温清
电话:175*****896电话:173*****77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5@qq.com
[缺少]秦淮区广洋沟流域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丰河流域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001项目名称秦淮区广洋沟流域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丰河流域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
标段编号BNJ210041-01ZG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2月9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2月22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BNJ210041-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广洋沟流域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丰河流域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20]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237.2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37.2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237.2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37.25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1.2工程规模: 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广洋沟流域范围内的汇景和园小区、五老村小学分校、佳营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3.51公顷;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秦淮区永丰河流域范围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银龙鑫苑、瑞金北村小学、银龙鑫苑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面积约14.09公顷。
2.1.3合同估算价: 1978.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4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3月24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5月24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4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广洋沟流域范围内的汇景和园小区、五老村小学分校、佳营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3.51公顷;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秦淮区永丰河流域范围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银龙鑫苑、瑞金北村小学、银龙鑫苑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面积约14.09公顷。项目实施内容为更换老管道,错接混接管网改造,新建雨污水管道、雨水篦子及检查井,更换井盖及排水沟盖板,新增及更换立管、立管转换井,新建隔油池,现状化粪池清疏、修复及新建,管道清疏、现状道路、绿化、铺装拆除及恢复(市政道路占用及恢复除外),老旧检查井维修及更换,立面设施、障碍物(地上、地下)等拆除、迁移及恢复,门面房门头拆除及恢复、雨水节点井污水调排等。具体实施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工程为市政综合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设计业绩。(提供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且在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该项目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担任;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9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5.12企业应及时更新信用库和企业资料自建库中材料,确保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未及时更新,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①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3: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②水力计算及设计参数准确、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4:设计依据详实、准确。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②能耗组成及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2)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3)地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5)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注: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得。全部满足得2分,缺一项扣1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18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大街297钟鼎名悦广场5-207
邮编:邮编:
联系人:韩工联系人:温清
电话:175*****896电话:173*****77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5@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BNJ210041-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广洋沟流域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丰河流域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20]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237.2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37.2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237.2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37.25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1.2工程规模: 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广洋沟流域范围内的汇景和园小区、五老村小学分校、佳营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3.51公顷;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秦淮区永丰河流域范围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银龙鑫苑、瑞金北村小学、银龙鑫苑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面积约14.09公顷。
2.1.3合同估算价: 1978.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24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3月24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5月24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4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汇景和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广洋沟流域范围内的汇景和园小区、五老村小学分校、佳营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3.51公顷;银龙鑫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对秦淮区永丰河流域范围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银龙鑫苑、瑞金北村小学、银龙鑫苑幼儿园等3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面积约14.09公顷。项目实施内容为更换老管道,错接混接管网改造,新建雨污水管道、雨水篦子及检查井,更换井盖及排水沟盖板,新增及更换立管、立管转换井,新建隔油池,现状化粪池清疏、修复及新建,管道清疏、现状道路、绿化、铺装拆除及恢复(市政道路占用及恢复除外),老旧检查井维修及更换,立面设施、障碍物(地上、地下)等拆除、迁移及恢复,门面房门头拆除及恢复、雨水节点井污水调排等。具体实施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工程为市政综合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02月0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未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设计业绩。(提供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02月01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且在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该项目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担任;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9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8月至2021年01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5.12企业应及时更新信用库和企业资料自建库中材料,确保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未及时更新,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①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3: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②水力计算及设计参数准确、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技术方案4:设计依据详实、准确。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②能耗组成及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2)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3)地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5)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注: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可兼得。全部满足得2分,缺一项扣1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18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大街297钟鼎名悦广场5-207
邮编:邮编:
联系人:韩工联系人:温清
电话:175*****896电话:173*****77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5@qq.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雨污分流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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