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蓄电池充放电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CSEMC-211050-17)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蓄电池充放电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CSEMC-211050-1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本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蓄电池充放电装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SEMC-211050-1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蓄电池充放电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蓄电池充放电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蓄电池充放电装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蓄电池充放电装置设备采购:
3.1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蓄电池充放电装置制造或销售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 -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企业的财务状况表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以在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间为有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同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9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2月23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其他补充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5日9:00时,地点为北京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聚仙楼二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北京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聚仙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蓄电池充放电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蓄电池充放电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蓄电池充放电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规格 |
17 | 蓄电池充放电装置设备 | 1套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 | 招标人项目现场 | 蓄电池充电装置:输入电源3相380V/50Hz;具备对960V、320V两种电压规格的蓄电池组充电及作为直流电源装置向外部设备供电的功能;960V模式下最大输出电流1200A,320V模式下最大输出电流3600A。 蓄电池放电装置:放电电压:960VDC;放电电流:155~840A可调。 |
3.1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蓄电池充放电装置制造或销售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 -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企业的财务状况表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以在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间为有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同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2月9日0时至2021年2月23日0时。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
4.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 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注册成功后,在‘寻找商机’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
2) 投标人将标书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
账号:1249 0435 5510 802
行号:3081 0000 5336
(请在汇款的摘要、附言里标注:招标编号的数字部分,如:2110xx-x标书费)
3)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需在平台对应位置上传电子版汇款凭证,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一般在上传付款凭证24小时后),即可从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标书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
4)下载需另行向平台支付标书下载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标书下载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并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标书费、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5日9:00时,地点为北京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聚仙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锦葫路132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编:125001 邮编:100861
联 系 人:徐悦莹 联 系 人:严浩
电话:****-*******电话: ***-********
传真:****-*******传真: ***-********
2021年2月8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联系人:徐悦莹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严浩
电话:***-********
电子邮件:zc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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