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岚皋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中省水利发展资金及脱贫攻坚涉农整合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具体建设堤防段落为:县蔺河轻纺工业园上下游岚河左岸两段堤防、蔺河轻纺工业园对岸岚河右岸段堤防、蔺河集镇蔺芳河出口左岸段堤防、城关镇水围城工业园区下游段堤防、城关镇六口集镇水文站下游岚河左岸段堤防,堤防建设长度约2600米。实施地点:岚皋县城。
2.2招标范围及服务周期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岚皋县岚河蔺河镇、城关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测量、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与估算、初步设计报告与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后续服务。
服务周期(勘察设计期限):45日历天(不含施工图及施工阶段服务)。
2.3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的资质;信誉良好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近3年内有承担过1个及以上防洪工程设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1个及以上防洪工程的设计主持经历,且参与过2及个以上防洪工程的设计经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设计(水利行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投标单位应具备上述 3.1 条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网上获取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2月9日起登录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公示公告栏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登记及招标文件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 8 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岚皋县人民政府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皋县水利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行政办公楼1806室
邮政编码:725400
联系人:田工
电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邮政编码:725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
2021年2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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