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义综保区二期(北)区块高回填土区域地基处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关于金义综保区二期(北)区块高回填土区域地基处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金义综保区二期(北)区块高回填土区域地基处理工程,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金义综保区二期(北)区块高回填土区域地基处理工程预算约620万元,资金已落实,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招标范围:金义综合保税区二期(北)区块范围内面积约27.83万平方米及金义F区块的地基基础强夯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项目地点:金义综保区内。
2.5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供货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施工项目;
3.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6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7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3.6、3.7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9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表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
3.10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20年7月-2020年12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凭证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9日10时00分至2021年3月9日9时30分登陆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开标过程中向招标代理支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主楼一楼报告厅),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 浙江省金华市公信公证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jinhua.gov.cn/cms/)上发布。
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金义都市新区 | 办公地址: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
联系人:汪先生 | 联系人:鲁岗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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