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锦州市委办电子政务内网线路租赁 招标公告

中共锦州市委办电子政务内网线路租赁 招标公告

(中共锦州市委办电子政务网线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锦州市委办电子政务网线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700-00617
项目名称:中共锦州市委办电子政务网线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电子政务网线路租用需求

1、 乙方负责提供61条通过光纤方式裸光纤透明传输,百兆到桌面线路,并做到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确保线路安全,运行良好,带宽达标;

2、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单位清单,为每个接入区提供一台满足需求的边界路由器(2个千/百兆自适应光口并附带相应单模模块+4个千/百兆自适应电口),并为其铺设4条皮线光纤(4个房间)和提供相应的光转设备(模块和光电转换器),具体铺设房间由使用单位确认;

3、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网络需求对接入区网络设备进行参数配置,并根据单位实际将设备安装到位,并确保配置参数信息保密安全;

4、 如遇市中心结点及其他接入区办公地点发生变化等情况,乙方应无偿负责线路和相关设备的迁移、安装和调试工作;

5、 乙方应指定1名业务代表全权负责线路运营问题,包括对乙方提供的线路及相关端接设备提供全天候运维保障服务,并且乙方在运维线路与设备前应通知甲方,确保线路运行信息安全、准确、透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线路故障造成影响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

6、 合同期内如遇到新增线路,并且原合同内没有空余线路前提下,乙方可按照合同单条线路费用与新增单位签订线路租用合同,直至全市线路租赁合同全部结束;如遇合同期内拆除线路情况,乙方应保留甲方对该条线路使用权,并优先为甲方新增单位提供替代服务。

7、 线路租费采用每年结算方式,每年下半年结算全年租费。甲方有权依据甲乙双方认定的乙方责任对乙方进行处罚。

附:全市电子政务网线路接入区汇总表

中共锦州市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全市电子政务网线路接入区汇总表

县区接入(9)

1

黑山机要局

2

北镇机要局

3

凌海机要局

4

义县机要局

5

凌河区委办

6

古塔区委办

7

太和区委办

8

松山新区

9

开发区

集中接入(3)

1

市委(市委办、机要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研室、政法委)7家单位

2

市政府(政府办、纪检委、督查室、营商局、统计局、经合中心、文体局、红十字会、贸促会、金融局、保障中心、科技局、民宗局、扶贫办)14家单位

3

市农经校(林草局、林草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交通运输保障中心、工业及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7家单位

独立接入(49)

1

编办

2

机关工委

3

保密局

4

信访局

5

教育局

6

工信局
农业农村局

7

8

发改委
司法局

9

10

公安局

11

民政局

12

财政局

13

人社局

14

自然资源局

15

生态环境局

16

住建局

17

交通局

18

水利局

19

商务局

20

卫健委

21

退役局

22

应急局

23

应急中心

24

信息中心

25

审计局

26

国资委

27

人防办

28

医保局

29

行政审批局

30

党校

31

群团和老干部服务中心

32

档案馆

33

科学技术研究院

34

纪念馆

35

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36

民政事务中心

37

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38

园林集团

39

市场监督管理局

40

人大

41

政协

42

工商联

43

文联

44

科协

45

供销社

46

残联

47

社科联

48

团市委

49

妇联

自付费(6)

1

法院

2

检察院

3

城郊检察院

4

总工会

5

海事局

6

机场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的经营范围; 2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1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报价)供应商务必保证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未经网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 0416-2125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416-2110817
邮箱地址: LNJZ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盛彦哲
电话: 0416-21108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网线 电子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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