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中心】浠水县高铁新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HBXS-202102QG-001001001)招标公告

【浠水县中心】浠水县高铁新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HBXS-202102QG-001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浠水县高铁新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HBXS-202102QG-********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202102QG-********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高铁新区拆迁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3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高铁新区,一期地块选址北至学庵还建点、东至千里路、南至云山路、西至凭栏路。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7.16公顷(10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1.2万平方米,地下5万平方米,容积率3.0,还建户数约1630户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主要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施工图初步设计、地质勘察、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含图审)、施工现场指导及相关服务等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实施到位。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4-01。其中:签订合同7日内提交规划初步方案成果,全部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通过验收结束。
2.3其他: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2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3.1.2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项单项设计合同额在26万平方米(含2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3.1.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务合同);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反映经营状态良好; 3.1.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②、③、④、⑥提供承诺函,⑤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⑦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⑧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03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47号
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
邮编:
438200
邮编:
4382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高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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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02月09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房 拆迁 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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