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区、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面向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并于2021年3月10日10点30分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1-G3-320006-GXDC(预审)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约28975.1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应具备投融资能力和项目建设、运营、移交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区位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恭城瑶族自治县高铁新区(平安乡里陂村)。
2.1.2本项目现状情况
本项目属在建工程,在本次采购时政府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原施工方已完成建安工程造价约11156.15万元工程建设。剩余未建设部分,皆为新建项目。双方合作的前提是尊重现状,对以下现状条件达成一致意见:
(1)在本次采购时政府已累计支付的征地拆迁费用为5089.5万元,已累计支付工程费用3000万元,此两笔费用共计8089.5万元计入项目总投资,但不计入本次采购的投融资范围;
(2)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建安工程造价11156.15万元,大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8%,政府已支付3000万,剩余资金8156.15万,需要社会资本方在成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作为前期费用返还给政府。视为以“项目公司前期费用代收代付”方式完成移交。剩余未建设部分,皆为新建项目,需由项目公司引入资金并承担项目的融资与建设;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可由社会资本自行发包或自行组织实施,不再招标。
(4)由于教育类项目对教育水平等软实力有较高要求,故在PPP合作期内,由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本项目的教学管理、食堂运营;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建构筑物的维修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宿舍管理等后勤服务;
(5)本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需将项目范围内全部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采购需求
2.2.1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政府未完成的投融资、剩余工程内容的建设、除教学管理、食堂运营外的项目运营及合作期届满后的项目移交。
2.2.2采购内容
(1)项目投融资
本项目可研批复的静态投资27929.63万元,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根据资金安排调整建设期利息,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8975.18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等)。由于本项目为在建项目,在本次采购时政府已完成征地拆迁的投资5089.5万元,并已完成价值约11156.15万元工程建设,政府方已累计支付工程费用3000万元,社会资本方实际所需投资的总额为20885.68万元。融资计划需能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2)项目建设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135720㎡(203.58亩),净用地面积123944.78㎡(185.92亩),总建筑面积75400㎡,共分三个区:教学行政区、生活区和运动区。建设内容主要为教学、生活用房建设、体育场馆建设及室外配套工程建设。本项目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面积如下:
①教学行政区总建筑面积34640㎡,包括:1#~4#教学楼建筑面积13000㎡,实验楼建筑面积3250㎡,图书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9890㎡,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3250㎡,艺术楼建筑面积5250㎡。
②生活区总建筑面积35560㎡,包括:学生餐厅建筑面积7200㎡,1#~6#学生宿舍楼(含连廊)建筑面积20200㎡,1#~4#教工宿舍建筑面积8160㎡。
③运动区建筑面积5200㎡,包括:风雨操场建筑面积4900㎡,400米标准运动场1个;篮球场12个,学生公共厕所建筑面积300㎡。
④其他配套工程:校园绿化面积49949.75㎡,室外水电工程(包括外接水电工程),道路22000㎡,停车场1500㎡,广场工程6000㎡,围墙1410m,大门2个,土方及挡土墙工程。
本次采购的建设内容为上述工程已完成部分的后续验收完善工作及新建部分的建设工作。具体工作界面待项目公司进场后汇同项目实施机构、项目监理及原施工方共同确认。
本次采购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图纸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项目运营
运营期内,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建构筑物的维修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工作等后勤服务(不包括教学管理和食堂运营)。运营质量标准应达到运营绩效评价标准的合格水平。具体的运营维护工作以PPP合同为准,最终以社会资本提交的经政府方批准的运营方案或运营维护手册及绩效评价标准作为本项目运营期运营维护依据。
(4)项目移交
合作期届满,社会资本方将本项目的所有固定资产以及相关建设资料、运维资料完好地移交政府指定的接收机构。
2.3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项目运营期起始日为项目建设期结束,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建设标准次日;运营期截止日为项目达到移交标准,把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相关权益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之日。若建设期提前结束或延迟结束,运营期起始时间相应提前或增加,保证运营期18年不变。
2.4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基于绩效的政府付费方式。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并获得批复文件: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恭发改行审字〔2017〕58号)批准本项目,并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经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审核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取得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采购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3.2.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2.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2.4被责令停业的;
3.2.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2.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3.3业绩要求:无
3.4财务要求
3.4.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二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任意六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3.4.2投融资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16000万元以上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1)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融资(贷款)意向函;(即:联合体各成员能力可累加,不同银行可累加,开具时点在距资格预审会议开标前1个月内);
3.5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
3.5.1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仲裁中的对象;
3.5.2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打印出来的企业信用报告(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不良记录的查询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4申请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6.2联合体需满足3.1—3.6款资格要求;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8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2月9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止。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
获取方式: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经审查,凡是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条件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3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2021年3月10日10点30分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恭城镇拱辰东路八巷19号
联系方式:****-*******
11.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毛崇文,****-*******
11.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崇文
电 话:****-*******
2021年2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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