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公务员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公务员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蚌高组〔2021〕7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公务员考核
有关工作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集镇、天河科技园: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蚌组通字〔202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我区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天河科技园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年度考核按此文件要求办理。
二、考核时间
本年度考核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及相关奖励工作的审核备案。
三、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内容
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突出对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任务为依据,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围绕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全方位、多渠道、近距离考核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特别是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工作任务情况等,促进公务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
(二)考核方法
1.科学制定考核评价制度。根据不同考核要求,聚焦实践实干实效,体现差异化要求,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考核评价的根本依据。
2.统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分布。原则上在同类同级人员中进行比较,注重向获得表彰奖励以及基层一线、艰苦岗位人员倾斜,对于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工作中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时予以倾斜。要重视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的应用。
(三)考核程序
1.总结述职。被考核人按考核工作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各单位要组织量化测评。
3.了解核实。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了解核实公务员有关情况。
4.审核评鉴。对于人员评优等情况应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注重了解信访等部门意见和“一票否决”影响评优情形。
5.确定等次。各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工作实绩、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和审核评鉴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结果反馈。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
三、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
(一)考核前
凡符合提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条件的单位,向区党工委组织部报送《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确定申报表》(附件1)及依据材料,经批准后方可提高优秀比例。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
(二)机关公务员考核
管委会机关在编人员以部门为单位2021年2月26日前报送个人2020年述职报告(电子版)和《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秦集镇、天河科技园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考核材料
(1)《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2)《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核表》《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登记表》(分别一式两份,另需电子版);
(3)《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另需电子版);
(4) 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公示情况。
2.奖励审核材料
(1)奖励实施方案(与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合并);
(2)《安徽省公务员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存本人档案一份,另需电子版)
3.关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审批
各单位年度考核未完成的不得兑现年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完成后,凭年度考核结果,到区党工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
四、优秀等次比例
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20%以内,符合提高情形的,经区党工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比例可掌握在25%以内。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适当降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15%以内。
2020年度受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综合性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或省级以上组织和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机关三项以上单项工作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系统表彰的先进集体;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公务员集体,报区党工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比例可按25%确定(优秀比例计算后结余小数可累加计算,累加量达到“1”方可使用)。
区级及以下各级党委、政府、各类领导小组对单项工作、专项任务的表彰、通报表扬和各部门组织的本系统单项工作表彰以及机关单位内部开展的表彰不作为确定提高优秀比例的依据。提高优秀比例的依据材料,须提供2020年印发的文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工)委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要精心制定方案,规范考核程序,坚决防止任意简化程序、走过场和突破优秀比例等现象。区党工委组织部每年要对不少于10%的考核工作进行核查了解。
(二)全面提升考核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组部修订的公务员考核、奖励规定,对标新规定抓好工作完善和落实,做到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加强考核管理,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科学性时效性。对于在援派或者挂职锻炼期间的公务员,一般由当年工作半年以上的地方或者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意见。对于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对于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对于公务员退出队伍后,原则上不参加年度考核。对于有受到相应处分、组织处理、诫勉以及严重失信等行为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办理。对于选派驻村扶贫、军队转业、窗口服务、纪委派驻机构等公务员,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使用考核结果。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做到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给予嘉奖、记三等功奖励。
纸质报送区党工委组织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bbgxqzzb@163.com。(联系人:吴慧娟;联系电话:*******),附件及相关表格可在高新区官网(http://htz.bengbu.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操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确定申报表
2、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
3、蚌埠市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核表
5、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登记表
6、安徽省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21年2月8日
附件1
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确定申报表
(2020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时间:2021年 月 日
应考核人员 在编人数(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数) | 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人数 | ||
优秀等次比例( %) | 拟确定为优秀 等次的公务员数 | ||
何年何月 受何部门 何种表彰 | |||
呈报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组织 部门 意见 | 核定优秀等次比例( %),本年度核定优秀等次人数( 人),上年度结余优秀等次人数( 人),同意使用优秀等次人数( 人),结余优秀等次人数( 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由考核等次比例提至25%的单位如实填写,组织部门审核后批复申报单位实施;2.此表“应考核人员在编人数”和“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人数”均不含机关领导成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数;3.呈报时请附表彰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在 编 在 岗人 员 花 名 册
单 位:(盖章)填报时间:
序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职级) | 任职时间 | 备注 |
填表说明:请填写机关除机关工勤人员以外的全体在编在岗公务员(包含领导成员)信息,不参加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人员在备注中说明。
附件3
蚌埠市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 面貌 | 任现职 时 间 | ||||
单 位 及 职务职级 | |||||
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 |||||
个 人 总 结 | |||||
个 人 总 结 | 签名:年 月 日 | ||||
参加脱产 培训情况 | |||||
主管领导 评语和考核 等次建议 | 签名:年 月 日 | ||||
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 意 见 | 签名:年 月 日 | ||||
本 人 意 见 | 签名:年 月 日 | ||||
需要说明 的 情 况 | 盖章或签名: 年月 日 |
附件4
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核表
(2020年度)
在编人数 | 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人数 | |||||
项目 | 小计 | 等次 比例 | 乡科级领导 职务人员 | 单位管理的 职级公务员 | 试用期 人员 | |
在本机关应参加考核公务员数 | ||||||
优 秀 | ||||||
称 职 | ||||||
基本称职 | ||||||
不称职 | ||||||
不确定等次 | ||||||
未在本机关参加 考核公务员数 | ||||||
拟嘉奖公务员数 | ||||||
拟记三等功公务员数 | ||||||
呈报机关 意 见 | 盖 章 年月 日 | |||||
市委组织部 | 盖 章 年月 日 |
填表单位:时间:2021年 月 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此表由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在实施年度考核后填写、报备一式两份,包括年度考核结果和拟奖励人员信息。2.拟奖励人员,既包括在本机关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也包括不在本机关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附件5
蚌埠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登记表
(2020年度)
填表单位: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部门及职务(职级) | 本 年 度 考核结果 | 上 年 度 考核结果 | 平时、专项考核结果 | 奖励 种类 | 备注 |
注:此表由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在实施年度考核后填写、报备一式两份,内容包括人员信息和考核奖励信息。2.人员排序以机构编制序列进行,不在本机关考核人员列表格最后,逐人备注考核主体等。3.填写内容注意与优秀比例申报表、审核表相一致。
附件6
安徽省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2021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
身份 证号 | 参加工 作时间 | |||||
政治 面貌 | 学历 学位 | |||||
工作 单位 | 职务 职级 | |||||
拟授 奖励 | ||||||
奖惩 情况 | ||||||
简历 | ||||||
主要 事迹 | ||||||
申报 机关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核 机关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机关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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