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
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FS-21111-1A)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一、招标条件

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RCFS-21111-1A),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船海装风电(象山)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机组总装车间及生产辅楼、机组堆场、35KV降压站、水泵房等生产及辅助设施。新建2座130米突堤码头、直立式海堤、疏浚等水工工程。新建道路、绿化、围墙及室外管网等室外工程。新征土地面积256亩,新增建筑面积约18409㎡。(以最终中船集团初步设计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2月10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02月25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6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6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小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项目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船海装风电(象山)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名称:中国海装象山大型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总装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

2.3工程规模:主要建设机组总装车间及生产辅楼、机组堆场、35KV降压站、水泵房等生产及辅助设施。新建2座130米突堤码头、直立式海堤、疏浚等水工工程。新建道路、绿化、围墙及室外管网等室外工程。新征土地面积256亩,新增建筑面积约18409㎡。(以最终中船集团初步设计为准)

2.4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即承担本项目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管理。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对比分析、协助业主进行招标文件审核、参与合同谈判、设计概算审核;

(2)编制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3)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包括:

①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②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及主要材料用量;

③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完成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付款建议书;

④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⑤会同业主、监理单位等到施工现场核定工程量;

⑥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业主归档;

⑦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工程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服务。

(4)工程造价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

①根据工程合同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材料审核工程造价;

②按施工图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③编制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④编制或审核竣工结算,提供竣工结算报告书;

(5)配合业主完成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工作;

(6)配合业主完成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7)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约定的全部造价咨询内容,出具结算报告,并经中船集团审计完成后终结。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2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投资金额≥20000万元),并且具有水运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投资金额≥1000万元),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近6个月)及劳动合同;

项目负责人近4年(2017年2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6)信誉要求: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③企业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2 月 10 日10:00时至2021年 2 月 25日16:00时,在 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 )进行注册后, 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票可在平台上进行申请,平台服务费可在平台直接开具,根据购买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3 月 16 日9:00 整,地点为: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小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中招联合电子平台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船海装风电(象山)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兴南路61-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陶八梅

    电 话:***-********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100861

    联 系 人:汪舟

    电 话:***-********

    电子邮件:a********@163.com

2021 年 2 月 1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船海装风电(象山)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兴南路61-3号

联系人:陶八梅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汪舟

电话:***-********

电子邮件:a********@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134*****139********

标签: 造价咨询服务 全过程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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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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