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招标公告

救护车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3-21
开标时间: 2013-03-21 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招标项目编号: SJJCXJ******* 代理机构名称: 无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医疗急救中心
撰写人: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汽车询价单
(采购编号SJJCXJ*******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托,就下列救护车进行网上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对下列车辆提交密封报价。

采购内容
救护车1辆
车辆型号
福特全顺15座中顶柴油欧Ⅲ,JX5047XJHMC
颜色
白色
车辆配置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长排超薄警灯总成
1
2
折叠担架
1
3
不锈钢药品器械柜
1
4
输液瓶夹持器
1
5
大救护标志
1
6
小救护标志
4
7
救护舱单人座椅
6
8
中隔板总成
1
9
氧气瓶
1
10
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1
11
室内照明灯
1
12
紫外线消毒灯
1
车价(元/辆)
其他相关费用
上牌杂费
运费出库费
其它费用
购置税(参考)
保险费(参考)
总价(元)
交货期
备注
报价单位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一、报价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在本市有专业维修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成为会员供应商页面截图)
二、报价要求:
1、报价人须分别报出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单位为人民币元,不保留小数;
2、报价为最终报价,包括设备制造、上牌服务、车辆保险(险种为车辆损失险、100万第三者责任险、交通强制险)、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操作培训、验收等,除由于数量的增减并经用户单位确认后可依据单价调整外,一律不得变更;
3、所供的车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要求的,而且车辆里程表不大于300公里、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
4、交货日期:根据用户要求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5、交付状态:交货、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
6、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内;
7、报价单位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或优于货物需求中列出的产品技术参数等指标,并作详细描述(包括技术性能介绍、指标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等);
8、报价单位必须作出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应注明供货时间、保质期、服务响应时间、保修的内容、相关费用以及其他的承诺。
三、报送方式:请报价单位于2013年3月21上午9:30前将此(注明询价编号)规范密封后送至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227室。邮编:201600。
联系人:杨益民、蔡伟。电话:********。传真:********
四、评标方式:采用合理最低价成交原则。
本项目评审结果将于网上公布,未选中者恕不另行通知,衷心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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