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装备智能储存设备招标公告
光电装备智能储存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09 18:06:55 截止时间:2021-02-24
主要内容
光电装备智能储存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A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电装备智能储存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某部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部队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光电装备智能储存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TC-A1-********
序号 | 装备名称 | 装备技术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 及预算 | 交货时间/服务期限 |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光电装备智能存设备 | 1.产品体积:1100mm×650mm×1740mm(±5mm)重量:95kg(±5kg) 2.工作温度:-40℃+60℃ 储存温度:-55℃+70℃ 3.产品采用LLDPE(低密度线性聚乙烯树脂)材料,采用一次成型双层滚塑工艺生产,具备强度高、通用性好、抗紫外线、防消磁、抗腐蚀等特点,要求整个产品无导磁材料,适合在高温、高湿、高盐雾条件下使用。 4.产品具备智能除湿功能,湿度控制范围:湿度范围:RH20%—RH60%. 5.产品具备智能通电功能,对内装光电装备进行智能化定期通电维护保养,通电维护工作电压:1.5V、3V、12V。 6. 产品具备智能充电功能,可充电电池种类:镍镉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 (具体见装备技术要求) | 533000 | 5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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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内全部产品进行投标。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可对多包进行投标,可同时中标多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要求:
3.9投标人需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
3.10投标人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范围涵盖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
3.11如代理投标,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证书。
3.12 产品需具有第三方试验报告(包括不限于模拟运输试验、密封性试验、跌落试验、高低温试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鑫泰大厦院外铁轨旁)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售卖标书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
(1)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需体现承制范围),特殊情况需提交由军事代表部门出具注册证书申请证明。
(4)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认证范围涵盖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
注: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鑫泰大厦院外铁轨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联 系 人:蒋张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鑫泰大厦院外铁轨旁)
邮 编:100195
联 系 人: 董操、郭明、彭光昀
电 话: 137*****335、132*****959
电 子邮 件: ********4@qq.com
保证金专用账户:(本账户仅收取保证金)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标书款、服务费账户:(本账户仅收取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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