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鸿雁新区223地块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库尔勒鸿雁新区223地块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条件

1.招标条件:招标单位为 巴州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根据项目进展对 库尔勒鸿雁新区223地块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库尔勒鸿雁新区223地块项目开发委托管理

3.项目用地概况:项目地点和土地四至:宗地位于库尔勒市,界址点坐标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之《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用地性质为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

4.4.建设规模:宗地面积约 154794.12 平方米,约 232.19 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154769.46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公共配套、幼儿园等。

5.项目估算投资:160000万元。

6.项目预计销售总额:180000 万元。

7.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的开发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从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服务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全部通过综合竣工验收且最后一期交付满 6个月为止。服务期限暂定为50个月。缺陷责任期按合同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服务范围

招标人委托中标人进行的项目开发管理工作范围涵盖了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开发管理工作,按现行规定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全部工作和责任。中标人对管理范围内应该从事的具体管理事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1)前期管理工作:对项目的整体定位、运营思路和方案进行统筹规划,并在招标人的协助下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审批和许可手续,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规划设计管理:根据项目类型和实际情况选择并以招标人的名义委托各阶段各类规划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保证设计进度及设计成果质量。

(3)成本管理:制订合理的项目成本管理目标,并在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实行有效的成本管理,向招标人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4)工程管理: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工程管理招投标流程,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工程公开招投标,按法定程序合理合规选择各类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监理单位并进行统筹管理,对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5)营销管理:对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订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选择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并进行统筹管理,对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实现项目销售目标。

(6)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组织各类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项目房产的集中交付工作。

(7)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协助招标人设置或聘任客户服务组织,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负责项目房产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质量保修的管理工作。

(8)前期物业服务督导:协助招标人选择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协调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对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进行督导。

(9)人力资源管理:根据中标人的管理经验,建立委托管理项目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并进行人力资源日常管理。

(10)行政管理:根据中标人的管理经验,协助招标人建立委托管理项目的行政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行政后勤、公文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11)招投标管理:乙方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和甲方相关的招投标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12)受委托项目范围内与项目开发建设有关的事项。

三、 资格审查最低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已完成或在建项目)。类似业绩是指代建项目占地面积 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代建服务(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内容)。须提供合同原件全本(涉及商业秘密部分可进行遮挡,合同双方不存在控股、参股或其他股权关系)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关往来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至少一张,发票内容为委托管理服务费或代建费或项目管理费或工程管理费,单张发票金额不应低于50万元。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校验码等信息清晰可辨,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不到相关发票信息,按无效认定)。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具备项目建设组织策划能力,掌握先进的住宅工程技术,熟悉设计、筹划、建设、竣工验收、销售、前期物业管理等全过程开发管理服务;须确保本项目可合法使用所承诺品牌;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2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获取地点: 库尔勒市现代名苑14号楼2单元101室

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应保证二维码清晰可辨);

(2)所有满足评审标准的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全本(涉及商业秘密部分可进行遮挡,合同双方不存在控股、参股或其他股权关系);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信用信息,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股东及出资信息情况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同意本项目合法使用品牌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招标人将在报名时及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投标时所附资料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如发现有伪造证书、业绩造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3.招标文件费:1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库尔勒市迎宾路园林宾馆二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巴音郭楞日报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巴州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

联系人:张鑫 152*****852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益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现代名苑14号楼2单元101室

联系人:招希智 166*****013



标签: 委托管理 开发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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