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清运及智能管理设备工程的招标公告

垃圾分类清运及智能管理设备工程的招标公告

垃圾分类清运及智能管理设备工程的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1-02-10 14:37:17 阅读:次

项目概况:

垃圾分类清运及智能管理设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在2021年3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1-0001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清运及智能管理设备工程

预算金额:209965元

最高限价:209965元

采购需求:1.垃圾分类智能设备(一体式)5台;2.智能垃圾分类四桶收集设备5辆;3.智能触摸查询一体机1台;4.无线数据终端1台;5.易腐垃圾积分卡1500张;6.其他垃圾积分卡1500张;7.积分兑换卡1500张;8.垃圾桶安装费1500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货物送达至岐阳村村委会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时间

供应商应于2021年3月3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曙区高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3月3日14:00(北京时间)在海曙区高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3000元整;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日16时00分前。

2、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HC-CG-2021-0001及项目名称(简写))。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岐山路31号附近

项目联系人:余主任

电 话:****-********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扬帆路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项目联系人:徐工、李工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 清运 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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