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春季第一批农用地膜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春季第一批农用地膜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春季第一批农用地膜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塑料制品,货物/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塑料制品

采购单位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海原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10日15: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4日14:30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194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娟寇海宝
项目联系电话147*****164 ??173*****656
采购单位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原县黎明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0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47*****164 ??173*****6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ZW)*******

项目编号:ZAH-ZC-*******

项目名称: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春季第一批农用地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海原县2021年春季第一批农用地膜采购塑料制品1200农用地膜厚度0.012MM,详见参数要求********
海原县2021年春季第一批农用地膜采购塑料制品400农用地膜厚度0.012MM,详见参数要求*******
数量合计:1600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2-10 15:50:06 至2021-02-23 17: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04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14时30分;(2)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谢绝任何投标单位进入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省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对区内或外省驻宁投标人(供应商)采用邮寄的方式或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开标当天不接收投标文件。(3)邮寄、递交地址:宁夏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收件人:刘玉娟;联系电话:147*****164;邮寄、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03日17时30分前,请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邮寄递交至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投标失败自行承担后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原县黎明路
联系方式:********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147*****164 173*****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德明
电话:********20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玉娟寇海宝
电话:147*****164 173*****65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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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2-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用地膜 春季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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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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