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若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上级机构授权函扫描件。 2、应答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应答人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4、应答人业绩要求:须至少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含)物资配送或运输服务类的项目经验(不包含仓储服务类)。 证明材料: ①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材料提供不全,不纳入统计范围; ②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框架合同订单时间和金额为核准依据;框架合同订单未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的、电子订单无电子签章且无证明材料加以证明的、材料提供不全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③如合同内容包含多项服务的,应剔除其他内容只保留物资配送或运输服务的合同额度,如提供的合同无法有效核算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总价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或签字盖章页无签字人姓名或未盖章的,视为无效业绩。 ⑤仅提供框架合同不提供订单的,或仅提供订单不提供框架合同的,视为无效业绩。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专业操守,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至今尚未解决的。 证明材料:须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及其他说明承诺函;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风险提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失信惩戒”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屏。3项内容的截屏可分别从两个网站查询并组合提供,但提供的截屏须显示查询结论,否则视为无效截图,应答将被否决。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选。 证明材料:须提供控股关系申报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证明材料:须提供非联合体应答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