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维设备类零星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运维设备类零星工程施工框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中国联通新疆乌鲁木齐市分公司运维部设备类零星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境内.
2.2项目内容:2013年度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运维部设备类零星工程施工入围,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2.3预算金额:50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分别加盖公章;
3.2、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3、申请人注册资金必须为100万元(含)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申请人需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通信行业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设备类施工资质;
3.5、外省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新疆设有办事处;
3.6、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信息产业部2000年第2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1]632号文件《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7、2013年度内零星设备工程施工,申请人必须具备作出应急反映,要求12小时内到达现场接收工程踏勘,工程售后服务24小时到达现场。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3月18日至2013 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666号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四楼纪检监察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加盖的公章是扫描件或复印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与自行下载本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5.3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23日12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666号联通办公楼纪检监察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地 址:新疆省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666号
招标联系人: 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秦斌 156*****158 慎秋萍 156*****912
技术联系人:徐东元 156*****284
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朱玉刚 156*****442
2013年3月11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2013年中国联通新疆乌鲁木齐运维部设备类零星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2013年3月 13日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3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5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12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4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2013年中国联通新疆乌鲁木齐运维部设备类零星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3年中国联通新疆乌鲁木齐市分公司运维部设备类零星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境内.2.2项目内容:2013年度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运维部设备类零星工程施工入围,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2.3预算金额:50万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分别加盖公章;3.2、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3、申请人注册资金必须为100万元(含)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4、申请人需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通信行业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设备类施工资质;3.5、 外省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新疆设有办事处; 3.6、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信息产业部2000年第2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1]632号文件《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3.7、2013年度内零星设备工程施工,申请人必须具备作出应急反映,要求12小时内到达现场接收工程踏勘,工程售后服务24小时到达现场。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 2013 年3月18日至 2013 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 10时,下午16 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666号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四楼纪检监察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加盖的公章是扫描件或复印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自行下载本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不收任何费用。5.3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资格预审文件服务。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3 月23日12 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666号联通办公楼纪检监察部。。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同时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地址:新疆省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666号招标联系人: 物资采购与管理部:秦斌 156*****158 慎秋萍 156*****912技术联系人:徐东元156*****284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朱玉刚156*****442 2013年3月11日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内容1.1.2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 1.1.3招标代理机构无1.1.4项目名称2013年中国联通新疆乌鲁木齐运维部设备类零星工程1.1.5建设(到货、服务)地点乌鲁木齐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2013年中国联通新疆乌鲁木齐运维部设备类项目,施工地点:乌鲁木齐境内1.3.3质量要求合格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 100 万及以上;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分别加盖公章。2.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资质条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资质;外省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新疆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入疆施工许可证,若未具有,须在本项目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取得入疆施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4.财务及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5.人员要求(施工、服务)项目施工须有专门的项目经理,人员配置符合通信工程正常施工人员配备6.办公场所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乌鲁木齐设有常驻办事处及人员;7.项目工期(服务周期)、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项目委派时,由合同双方协商工期,工期一旦确定,施工方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超出工期的,依据合同,按工程金额的3~5/﹪予以扣减;项目务必保证合格,项目完工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5天,保修期1年8、其他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自收到澄清的24小时内。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3日以前。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自收到修改的24小时内。3.3.1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签,也可用盖章(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但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共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要求同时提供申请文件的电子文档壹份(U盘)(企业相关资质扫描件必须提供)。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粘贴左侧方式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全称: 2013年中国联通新疆乌鲁木齐运维部设备类零星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2013 年 3月23 日12 时 00分前不得开启4.2.1申请截止时间 2013 年3 月 23 日12 时00 分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津路666号中国联通乌鲁木齐市分公司4楼纪检监察室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是对申请人须知的补充和细化,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前附表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到货、服务)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服务周期、供货周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服务周期、供货周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货物和服务类采购招标请注意对条款的灵活删节与添加)1.4.1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 预审。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2.4“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投标。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请根据实际项目制定审查标准)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资料2.1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及以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四章格式要求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财务及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投入人员(施工、服务类)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相关执业证书、及近6月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办公场所、备品备件库(货物类)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认证、产品认证(货物类)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加盖公司公章;产品合格的相关证明(货物类)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代理商资格证明、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等,加盖公司公章;项目工期(到货期、服务周期)、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函,加盖公司公章;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公司公章;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是对资格审查办法的细化和补充,如资格审查办法与本前附表不一致,以本前附表为准。1.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 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 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4. 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备注:货物及服务类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可以参照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合各类服务采购招标以物货采购招标项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编制。 (项目名称) 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目录一、(请根据实际项目情况编制)二、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三、资格预审申请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联合体协议书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七、近年财务状况表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九、类似业绩证明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表(施工、服务类)Or制造商资格声明(货物类)十一、拟投入人员情况表(施工,服务类)Or代理商资格声明(货物类)十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货物类)十三、其他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请根据实际项目制定审查因素)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盖章):条款号审查因素页码1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完整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银行资信证明 6满足要求的近年财务状况证明,加盖公章7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入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明及本公司连续6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9 办公场所、备品备件库证明(货物); 10企业认证、产品认证;11证明产品合格的相关证明(制造商资格证明、代理商资格证明、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等)(货物);12项目工期(到货期、服务周期)、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承诺,原件,加盖公章;二、资格预审申请函(招标人名称):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传真: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 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 六、近年财务状况表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类似业绩证明(格式根据具体项目要求拟定) 九、拟投入项目经理情况表(施工类选择)附: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姓名年 龄学 历职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十、拟投入人员情况表(施工、服务类选择)姓名职务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备注 十一、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所有涉及的资料、证明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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