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陇镇桥柱灌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占陇镇桥柱灌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普宁市发改局、水务局、财政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2】36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占陇镇埔栅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埔栅村。2、规模:普宁市占陇镇桥柱灌区改造工程,项目计划投资:¥730.65万。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4、招标范围:改造干渠1.4KM(主要建设内容有干渠和支渠渠道开挖疏浚、衬砌防渗,以及更新改造分水闸1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投标报名有关要求
1、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3月21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 14时30分至16时00分,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备案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材料;(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揭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占陇镇埔栅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强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4*****809 电话:13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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