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水西调改造工程专项设施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水西调改造工程专项设施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水西调改造工程专项设施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水西调改造工程已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京规函[2013]21号文),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的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现对该工程专项设施迁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进行投标。

  1. 招 标 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办公室

  2. 项目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水西调改造工程专

  项设施迁建工程

  3. 项目地点: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银行贷款

  5. 工程概况:东水西调工程全长19.5公里,工程包括改造和新建输水管线6.4公里,对玉泉山、杏石口、麻峪等3座泵站及团城湖取水口机电设备、外电源及泵站相关设施进行改造。

  本次专项设施迁建工程招标主要内容为:改移及恢复位于东水西调主管道施工用地范围内及影响车辆进出的进场道路处的各类专项设施。其中市政管线23条(管径100~1200mm);电力设施3处;通信设施16处,光缆52条,电缆2条。工程总投资约为2471万元。

  6.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对东水西调主体工程施工有影响的各类专项设施进行改移和恢复。

  (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迁建市政公用管线23条,其中给水管线6条,排水管线6条,不明属性管线11条。

  第二标段(通信工程):改移通信设施16处,移改光缆

  52条,电缆2条。

  第三标段(电力工程):改移及恢复电力设施3处。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与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项目法人和项目设计单位无隶属关系。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外地企业须有外地进京许可证。

  (5) 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且有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及装备能力。

  (6) 拟投本项目的投标人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①第一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第二标段: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③第三标段: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7) 投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 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且能满足上述申请条件的申请投标人可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进行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2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 ;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13日至 2013年3月19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

  地 点: 海淀区恩济庄18号院1号楼704室(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00142

  联 系 人: 许清 郭佳

  电 话: ******** ********

  投标报名时请务必携带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外地进京企业需携带有效的外地进京许可证。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如有变动,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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