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局所需农用物资招标公告
农林局所需农用物资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郾城区农林局所需农用物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厂家及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LHYCZCH[2013]002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 :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以只投其中一个分包,但不得将分包内的品目拆开投标。
序 号 | 农药、肥料 名 称 | 规 格 | 数 量 (吨) |
A包 | 12.5%氟环唑悬浮剂 | 每袋20克 | 1 |
B包 | 2.5% 高效氯氰菊酯 | 100ml / 瓶 | 1.8 |
C包 | 海藻肥 | 20g / 袋 | 0.3 |
三、 农药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农药供货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年内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4 、农药产品应在小麦上取得登记;
5、所采购的农药产品应附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
6 、供药单位应对所供农药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7 、农药供货单位投标时应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法人授权书等有效证件。
8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日内开始供货,7天内全部供完。
9、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 、肥料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 、企业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 、注册资金。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 、肥料供货单位投标时应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供肥料检验合格证、肥料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等有效证件。
4、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日内开始供货,7天内全部供完。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2013年 3月 15日至2013年 3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出售招标文件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317、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开标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22日上午9:00
八、联 系 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395)******* 传真:(0395)*******
十、监督电话:
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 ( 0395)*******
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漯河市郾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