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汽塔等232台设备及附属设施项目信息披露公告

排汽塔等232台设备及附属设施项目信息披露公告

项目名称

排汽塔等232台设备及附属设施


项目编号

SW********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2-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1-02-25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企业产(股)权,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产(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概况

标 的情况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我单位委托贵所对232台/套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所有的232台/套设备及附属设施,详见《标的目录》。
分标的(包)情况: 232台/套设备及附属设施全部分为1个标的(包):转让底价71.81万元.
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并移交,以我单位确认的《标的目录》作为移交的依据,设备已使用多年,腐蚀、磨损严重,部分设备存在有破损及零部件不全等情况。
所有标的最终以移交时我单位现场指认为准。本次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卸、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2、本次转让的范围以我单位确认的《标的目录》中设备为准。我单位所提供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具体状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3、我单位承诺本次转让的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未出租、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无担保、抵押、反担保、财务承诺等重要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纠纷由我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4、在转让标的展示期间,我单位负责标的展示,并保证以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我单位负责承担。我单位保证各意向买方均可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展示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26号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二厂。
因疫情原因,标的展示时间为 2021年2月25日上午9:30,意向受让方须准时入场,过时不候。
标的展示当天,意向受让方参与展样后,应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并由转让方核验相应受让方资质(受让方资质包括以下内容:须是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设备与厂房拆除服务;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三年内两份设备拆除有效合同),并以此作为报名审核依据。在资质核验后,我单位生成报名审核清单并加盖公章,附相关资质材料附件,一并交给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网上系统审核通过依据。
5、我单位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我单位不得无正当理由中途撤回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如有正当理由须撤回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的,我单位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前2天向贵所提交上级部门的批复或决定文件。
7、本次闲置设备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8、转让标的在受让方与我单位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品搬出。我单位保证以展示时的状况进行移交,移交中出现的问题由我单位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9、我单位同意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同意贵所按成交价的5%向买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10、我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我单位承担。
11、本次转让委托公告7个工作日。
12、对受让方的要求:
12.1、须是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设备与厂房拆除服务;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三年内两份设备拆除有效合同。
12.2、标的中的物品均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吊装及运输。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吊车费、运输费、工器具、人工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2.3、此次转让不涉及房产,为搬运设备方便,可以拆除部分门窗、墙体,但之后需恢复原样。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房产基础、房屋顶部支架等设施,确保房产完整性、安全性。《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30万元)整。受让方报名材料如有虚假,查实后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施工过程中受让方损坏的建筑物如未按要求恢复原样,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不服从转让方管理,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将扣除与损失相当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偿。
12.4、拆除标的中物品时应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出现任何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2.5、拆除标的中物品时产生的垃圾由受让方负责清运。
12.6、现场拆除物品的具体位置由转让方指定,拆除过程中服从转让方管理。拆除时间按转让方要求。
12.7、现场无水、电、气源,受让方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此种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12.8、拆除现场原为三防车间且临近黎明气体公司,如需动火作业,须满足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消防等相应的安全措施。
12.9、《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品搬出。
12.10、受让方需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捌仟壹佰元整(¥ 71.81万元)。竞价中标后,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
12.11、由于标的物所在地为我单位承租的,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须同时服从土地出租方的合理管理,如与土地出租方产生任何纠纷,均由受让方与土地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
特此说明。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2021年2月8日

标的名称

标的1:排汽塔等232台设备及附属设施

转让底价

标的1:71.81万元

评估情况

评估 值

71.81万元

账面值

53.81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1-01-21

评估机构

哈药集团设备转让委员会

评估报告编号

核准或 备案机构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 哈药集团设备转让委员会 出具的 哈药集团设备转让 评估报告为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展示并移交,最终以移交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受让方负责承担运输等相关费用。 本次转让在标的展示过程及转让成交后交割等环节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转让方负责,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关,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既视同接受这一条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查,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转让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交易所及交易所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所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37

注册地: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09号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法定代表人:翁艳军

经济类型: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关于设备资产转让的请示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及文号: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一般设备转让申请审批表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首次公告7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 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为法人单位,须向交易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

法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向该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

2、转让成交后,如交易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标的交割

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受让方须按《资产转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标的拉运完毕。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2、实际交付以现场称重、计数等测量数值为准,直至当交付的时间达到转让方的期限时,整个标的交接完毕。
3、受让方不得随意拆除、破坏合同外的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受让方负责。
4、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动态报价须知、 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2021-02-10 09:00 至 2021-02-24 16:00

报名审核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www.hrbggzy.org.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特别说明: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16时。标的展示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意向受让方须在参加标的展示后,签订现场确认书,同时由转让方核验企业资质,合格者方可通过网上系统报名审核。
3、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告附件资质审核汇总表中相关材料等)以上材料须由转让方现场审核,同时应将公告附件声明书、协议书等材料扫描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4、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71.81万元/标的
交纳截止时间:2021-02-26 16: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电汇;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500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00至 2021年03月01日 16: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6:00起

限时竞价周期(秒)

300

交易成交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协议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交易价款的5%收取服务费。
2、转让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
3、受让方应在交易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签署《报价结果通知单》。
4、受让方须在交易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报价结果通知单》、交款收据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
5、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交易所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到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2021年2月25日9点30分按要求带齐资格审核材料准时入场,过时不候。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126号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二厂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谢先生,138*****723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倪先生,****-********-****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服务窗口

其他


附件:排汽塔等232台设备及附属设施.xlsx附件:协议书法人(2).docx附件:资质审核汇总表详见资质材料工作栏.xlsx附件:声明书法人.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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