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053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黄埔高等研究院项目-室内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JG2021-053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黄埔高等研究院项目-室内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受广州市润埔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凯得壹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现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黄埔高等研究院项目-室内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黄埔高等研究院项目-室内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州凯得壹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联系电话:189*****47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国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6*****7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九龙大道旁。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黄埔区海丝知识中心B2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2288平方米,10层花园式生态独栋写字楼。建设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黄埔高等研究院项目-室内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规模:本次招标范围:海丝知识中心B2栋的1-5层、7-10层二次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除现有大堂与电梯间已改造外)、餐厅、办公区、教研讨室、科研用房、阳台、走廊等区域的升级改造,包含其内部改造工程、机电安装及改造提升工程(含强电工程、用电增容及外部电源接入、空调改造移位、排风系统、新风系统等)、消防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含餐厅污水排放接驳等)、弱电工程(含点线布线、楼宇网络、无线网络、公共机房、以及电话布线等)、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监控系统、智能化门禁系统、会议音视频设施以及办公家具(不含个人办公设备)及窗帘采购等。(最终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批准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及修改、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升级改造(不改变主体结构及承重墙的改造)、消防、暖通、室内及室外给排水、强弱电设计、新风系统设计等)、设计变更以及现场技术指导、组织专家评审等。方案深化及修改、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等工程造价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部分: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具体如下:
施工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施工水电、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包检验检测、包审图、包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养护、综合单价包干(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审定)、项目措施费(包括围蔽)包干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海丝知识中心B2栋的1-5层、7-10层二次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除现有大堂与电梯间已改造外)、餐厅、办公区、教研讨室、科研用房、阳台、走廊等区域的升级改造,包含其内部改造工程、机电安装及改造提升工程(含强电工程、用电增容及外部电源接入、空调改造移位、排风系统、新风系统等)、消防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含餐厅污水排放接驳等)、弱电工程(含点线布线、楼宇网络、无线网络、公共机房、以及电话布线等)、智能化工程(智能化监控系统、智能化门禁系统、会议音视频设施以及办公家具(不含个人办公设备)及窗帘采购等。(最终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批准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按照招标人要求施工负责其他工作:完成编制预算、编制结算、编制竣工图以及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等工作;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工作;相关文件送审、配合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施工水电、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检验检测、包审图、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包养护、综合单价包干(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审定)、项目措施费(包括围蔽)包干。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招标人有权在限额范围内,根据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或取消,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1)设计工期:15日历天。其中,中标单位在应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及方案修改,深化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后期工程顾问服务阶段,随项目进展情况,至项目竣工。
(2)施工工期:75日历天。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历天内组织现场勘探,3日历天内完成施工现场围蔽、施工加工区、材料区、生活区、办公区设施的搭建。65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招标人核发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和安装工作。招标人完成工程自检后5日历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翻修延误,工期不予以顺延。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八、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1年02月10日10时00分至2021年03月15日10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03月15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10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5日10时30分。
4、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1)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筑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该表中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注:需在《投标登记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这两项栏目中填写清楚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对应的资质证号。
3、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需具有以下5.1和5.2的资质要求:
5.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①②③④资质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第二组(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元港元),或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的专业机构。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ml>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5.2施工单位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具备建筑专业(含建筑类设计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出具)。
********7">、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3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中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按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一)(联合体主办方)第七条内容、《投标申请人声明》(二)(联合体成员单位)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含联合体各方)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设计任务方)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除外。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5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454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5万元)
1.1施工各专业工程比例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52万元(占83.6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94万元(占11.98%);消防设施工程108万元(占4.40%)。
、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的费率计算并下浮,投标的设计方案总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方案深化及修改、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设计费最终结算以招标人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复杂程度系数定为1.0,专业调整系数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5。
4、建安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预算送审价不得高于中标价。
6、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7、设计成果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提示: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无法查询登记的信息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凯得壹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89*****477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9保利中誉广场主楼208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单位:广州凯得壹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国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10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资料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施工部分 |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4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5 | 企业资质证书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 |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 |
7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 |
8 |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9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10 | 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提供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11 |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
12 |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各方提供 | |
设计部分 | |||
12 | 企业营业执照 | 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 |
13 | 企业资质证书 | 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 |
14 |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 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 |
15 |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提供 | |
其他部分 | |||
16 |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打印件,企业诚信档案情况及相关人员信息资料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查询。 | |
17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 | 资格审查时查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处于通报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交此项书面资料) | |
18 | 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有) |
注: 1、本表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以上资料(包括打印页)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单独出具并按要求各自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没有明确哪一方盖章的,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其他资料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最新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十、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一、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1〕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1﹞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一年内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别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仅供参考)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投标人 | 职能 | 承担的工作内容 | 具备的资质 |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总负责方) | 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主要承担本项目的(选填:全部施工部分等/装修装饰施工(适用于联合体中含2家或3家施工单位))工作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的职责。为本项目的施工总负责方,并承担施工总协调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 |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如有) | 联合体成员方一(施工) | 为本项目的施工协办方,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填写对应的分工内容)工作,负责单位所承担项目施工内容范围的内部协调,并配合施工总负责方相关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如有) | 联合体成员方二(施工) | 为本项目的施工协办方,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填写对应的分工内容)工作,负责单位所承担项目施工内容范围的内部协调,并配合施工总负责方相关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方三(设计总负责方) | 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方,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并承担设计总协调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如有):(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如有):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独立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容,但必须符合本次招标需求内容。如出现同一个联合体成员方负责的在本协议书中第4条所列的职责分工内容有二个或以上的,本协议书落款位置的签字或盖章只需进行一次即可。
附件:
161*****70946.pdf">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2-440112-04-01-336194).pdf
161*****84908.pdf">关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说明.pdf
161*****22066.doc">招标公告(定稿).doc
161*****26014.doc">招标文件(定稿).doc
161*****14499.rar">设计任务书.rar
161*****28973.pdf">招标申请函.pdf
161*****83170.pdf">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161*****95433.doc">合同范本-社科大审核稿.doc
161*****18343.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161*****23013.pdf">招标人声明.pdf
161*****73550.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161*****09310.pdf">招标人承诺书.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资金证明.pdf
招标基础资料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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