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闲置设备交易公告
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闲置设备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 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闲置设备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12月10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1年1月7日 | |||||
标的展示地址 | 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厂区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不存在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已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取得同意。(适用于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情形) 5、涉及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中场内行权的有关规定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优先购买权人。 6、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本次转让标的处置明细不包括评估明细中卷板机、卧式镗床、电动单梁起重机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57793.41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4N | 所属行业 | 钢铁 | |||||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 | 数量 | 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安全环保风险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1 | 桥式汽车采样机 | 台 | 2 | 18.56 | 5.00 | |||
2 | 35T锅炉2台套 | 台 | 2 | 50.73 | 15.00 | 5.00 | ||
3 | 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2台套 | 套 | 2 | 265.78 | 75.00 | 25.00 | ||
4 | 挖掘机2台 | 台 | 2 | 12.49 | 3.00 | |||
5 | 装载机10台 | 台 | 10 | 33.69 | 9.00 | |||
6 | 客车类5台 | 台 | 5 | 10.32 | 3.00 | |||
7 | 客车类7台 | 台 | 7 | 15.06 | 4.00 | |||
8 | 重型自卸车4台 | 台 | 4 | 13.72 | 4.00 | |||
9 | 神河自卸车6台 | 台 | 6 | 19.93 | 5.00 | |||
10 | 神河自卸车6台 | 台 | 6 | 19.93 | 5.00 | |||
11 | 自卸车4台 | 台 | 4 | 8.64 | 2.00 | |||
12 | 东风自卸车4台 | 台 | 4 | 8.64 | 2.00 | |||
13 | 十万高炉煤气柜1套 | 套 | 1 | 475.34 | 140.00 | 45.00 | ||
14 | 五万焦炉煤气柜1套 | 套 | 1 | 177.98 | 50.00 | 15.00 | ||
15 | 电动架车机1台 | 台 | 1 | 4.44 | 1.00 | |||
16 | 饮料厂设备 | 批 | 1 | 4.14 | 1.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起始日至公告截止日17时前,汇入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帐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特别告知 | 一、环保要求: 1、受让方拆除时必须符合临汾市、尧都区及临钢的环保要求; 2、施工工地周边要求围挡,物料堆放要求覆盖; 3、所有拆除必须采取湿法拆除,不得扬尘; 4、运输车辆要清洗干净,运输时要苫盖; 5、拆除后地面自购防尘网苫盖。 6、标的2、标的3、标的13、标的14成交后受让方需向转让方分别交纳5万元、25万元、45万元、15万元的安全环保风险保证金。 二、拆除资质要求: 1、标的拆除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操作证; 2、标的 2、3、13、14受让方需具有或委托具有钢结构拆除工程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方进行拆除施工,并与太钢集团临汾钢铁公司签订拆除协议。 三、部分标的包含的车辆处置要求 1、竞买人报名前自行查询车辆信息以及车辆过户政策,竞买成功后自行负担; 2、车辆行驶里程数仅供参考,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信息以车管所信息为准。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在成交前的各类欠费、违章罚款、连带责任、交易、保险、车船使用税及其滞纳金等费用)自行承担。 四、标的详情见“晋益欣评报字[2020]第37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标的展示 | 1、时 间:项目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 2、地 点: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厂区 3、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1*****318 | |||||||
标的移交 | 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标的物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 |||||||
报名方式 |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联系项目负责人索取项目报名材料,并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xpre.com)或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进行项目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全额交纳标的对应保证金至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0 0067 9018 1700 78783 3.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318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
保证内容 | 非因转让方原因,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及拆除等后续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标的附加信息 | ****************0.pdf">产权交易合同模板.pdf ****************9.pdf">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模板.pdf |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所属部门 | 项目联系人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国有二部 | 张先生 | 15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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