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集体资产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镇属集体资产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序号 | 项目 | 房屋坐落位置 | 底价(每年出租费) |
1 | 范市文体中心街面房2间 | 人民路59号 | 25000.00元 |
2 | 范市粮站棚屋 | 人民南路14号 | 1800.00元 |
3 | 范市粮管所办公楼 | 人民南路14号 | 6000.00元 |
4 | 范市粮站仓库三幢 | 人民南路14号 | 24000.00元 |
5 | 原镇属帅士公司转制房4间 | 329国道36号 | 18000.00元 |
6 | 原龙山供销社街面房 | 镇北路28号 | 18000.00元 |
7 | 三北仙境路109号店面屋1间 | 仙境路109号 | 4000.00元 |
8 | 原龙山供销社办公楼1—3楼 | 镇北路16号 | 36000.00元 |
9 | 范市一期模具市场内空地7间 | 范市模具市场 | 9600.00元 |
10 | 范市模具市场一期管理用房2间 | 范市模具市场 | 6000.00元 |
四、承租方式:承租年限一定三年(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三年租赁费于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如未在三天内付清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明底暗标。
六、中标原则:在有效标范围内、投标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同等报价原承租者优先中标。
七、报名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报名:
(1)、公民;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项目符合规划、环保等部门要求、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私工商户;
(3)、其他社会组织。
2、公民应提供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其他资信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本次出租的标的物要求承租人合法、安静经营,不得给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对房屋原结构不得改变,否则将拒绝报名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投标保证金于资格审查后五天内退还(无息);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但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退还(无息)。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于2013年3月24日下午4时前、以银行转帐、现金缴款单方式缴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在缴款单备注栏中写明本项目招标编号:龙招【2013】A17。缴款说明:
收款单位:慈溪市龙山镇资产经营公司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范市支行
投标人凭银行转帐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到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开具投标保证金发票。财务联系人:胡美芬;联系电话:****-********。
九、公告日期:2013年3月15日至3月24日。
十、报名及投标有关事项:
1、报名日期:2013年3月15日至3月24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4:00时;双休日休息)。
2、报名地址:慈溪市龙山镇范市湖滨路1号、龙山镇人民政府内、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公中心。
3、报名须带资料:
(1)、公民: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2)、企事业单位或个私工商户: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票据、若是委托代办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公章。
(3)、其他社会组织: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资信材料、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票据、若是委托代办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事项:定于2013年3月25日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到场、并提供投标报名时有关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3月25日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资料工本费现金100元/份;开标日期:3月27日上午9时(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联系人:叶先生、马小姐联系电话:0574—********、0574—********
传真:****-********邮编:315312
招标单位:龙山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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