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新安镇区、莫干筏头项目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新安镇区、莫干筏头项目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新安镇项目区、莫干筏头项目区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德水招[2013]0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浙江省水利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新安镇项目区、莫干筏头项目区施工监理,为一个监理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新安镇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德清县东部,建安投资约2631万元,治理河道总长45.06km。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莫干筏头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德清县西部,建安投资约1238万元;治理河道总长11.98 km。
监理服务期26个月,其中施工期为1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招标范围: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德清县新安镇项目区、莫干筏头项目区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持有总监岗位资格证书,水利或水工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人及项目总监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
(4)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不得少于7人(含总监),且现场监理机构配备车辆不得少于1辆。
(5)总监应无在建工程;
(6)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参与全省水利建设工程投标报名前,必须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7)投标人和拟派总监未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浙江省内按地市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浙江省外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或通报发文6个月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县行政中心E楼二楼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窗口,联系电话:****-*******)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居民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附《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它项目总监职务的证明》(空白表格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简历,包括姓名、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参加过的监理项目等(注: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报名资料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料一致,否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
(5)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的近三年来(2010、2011、2012)本单位不良记录的详细完整清单(空白表格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相关文件中下载。);
(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8】1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行贿犯罪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不限);
(7)德清县建设项目交易席位证;
(8)以上资料均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
注:德清建设工程交易证申办事项,请登录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报名单位请凭报名回执于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锦城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8日9:30时,地点为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县行政中心E楼二楼建设交易分中心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本工程不进行集中进行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应自行在2013年3月 22日至 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6:00间前往德清县水利局6楼办理踏勘现场事宜,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踏勘现场,应携带有关证明身份的材料,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否则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所有风险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贾小姐 联 系 人: 陈能超、张宜姣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备案单位: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备案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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