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司法局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沁阳市司法局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沁招【2013】0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阳市司法局室外配套工程,经焦作市发改委以焦发改投资【2010】6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沁阳市司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沁阳市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沁阳市团结中路南,西邻沁阳市疾控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配套房和配套工程,其中配套房建筑面积203.68M2,建筑占地面积182.73M2,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高度3.6M,抗震设防烈度7度,耐火等级二级,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配套工程包括路面、围墙、水池、电气、给排水管道等。
2.2建设地点:沁阳市沁阳市团结中路南,西邻沁阳市疾控中心。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注册建造师具备相关专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于2013年3月15日—2013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人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并留存叁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1企业营业执照
5.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3企业资质证书
5.4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5.5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6外省投标企业进豫备案证明;进沁备案证明(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住建局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6.资格审查方式
6.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若报名家数过多需资格预审时,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阳市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桥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沁阳市团结中路 地 址:沁阳市住建局三楼
邮 编:454550 邮 编:454550
联系人:周希会 联 系人:周文辉
电 话: 139*****222 电 话: 159*****03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yqykf@163.com

监 督 人:沁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


河南中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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