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冈镇年存栏8000头母猪场建湖招标公告
上冈镇年存栏8000头母猪场建湖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建湖县上冈镇年存栏 8000 头母猪场建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400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天邦银宝食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湖县上冈镇洋中村五组实施年存栏 8000 头母猪场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
191 亩(129733.4 平方米),新建妊娠舍 2 栋,建筑面积为 13909.4 平方米;分娩舍 2 栋,
建筑面积为 10728.2 平方米;后备舍 1 栋,建筑面积为 3088 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 1079.39 平方米和配套生活区用房 2046.94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出栏 20 万头仔猪的生产 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建湖县上冈镇年存栏 8000 头母猪场建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湖县上冈镇年存栏 8000 头母猪场建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价 2000 万元及以上猪场基础建设项目施工业绩,且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且在 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4)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 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5)投标申请人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投标申请 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通报批评的。(7)投标人已出具本项目(施工类)的诚信履约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7、其他要求:(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4)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8 年 7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如有投诉经查实,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 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 80%, 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 2%的扣款。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
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
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2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携带单位授权书及身份证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
城市开放大道 5 号东进国际装饰城 3 号楼 3 楼招标代理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3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十楼 1011 多媒体会议室(盐城市世纪大道 5 号金融城 12
号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3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十楼 1011 多媒体会议室(盐城市世纪大道 5 号金融城 12
号楼)
七、其他
1、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3400 万元。
2、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3 月。
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68 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银行汇票(异地使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以外的其他汇票须同时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账户: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开户名: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盐城东亭支行,账号:****************863
(5)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银行汇票开标现场当场单独递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回,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4、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天邦银宝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龙乘路 7 号
联 系 人:杨磊
电 话:183*****187
电子邮件:********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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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开放大道 5 号东进国际装饰城 3 号楼 3 楼
联 系 人: 韦晓语
电 话: 181*****536
电子邮件: ********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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