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津街道辖区“三无小区”、街巷道路清扫保洁招标公告

逍遥津街道辖区“三无小区”、街巷道路清扫保洁招标公告

逍遥津街道辖区“三无小区”、街巷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逍遥津街道辖区“三无小区”、街巷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3CGLZ0112

2、项目名称:逍遥津街道辖区“三无小区”、街巷道路清扫保洁

3、项目概算:270万元

4、项目内容:

逍遥津街道辖区“三无小区”、街巷道路清扫保洁单位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清扫、保洁等类似的业务;

4、近五年内具有地级市及以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04月08日9: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2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04月08日9:0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03月15日上午08:00至2013年03月25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hfztb.cn/hfzbtb/hyzq/)栏目中“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注册流程”,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招标投标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hfzfcg.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转账,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

徽商银行

户名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清扫保洁费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5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18条。前次采购失败的,投标人参与二次采购前,需要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3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具体采购需求:一、招标项目逍遥津街道辖区“三无小区”、街巷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总面积为166015.2756平方米,以上面积均已包含路面内及其两侧宽度2米以内(含2米)的绿化带的面积。三、管理范围及服务内容(一)本项目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包括“三无小区”、街巷的路面、门店门前、宽度在2米以内(含2米)的绿化带等公共场所。中标区域与庐阳区城管局清扫保洁区域的衔接地带,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向外延长5米。(二)招标项目服务内容1、“三无小区”、街巷的路面、门店门前、宽度在2米以内(含2米)的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的清扫和保洁。清扫、保洁范围是沿街两侧建筑墙根至墙根,无建筑时至人行道外侧。2、环卫设施(240升标准垃圾桶)的日常管理、清洗、维护、保养以及所产生垃圾的收运。3、“三无小区”、街巷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至垃圾转运站或指定地点。4、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时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缴纳各种社会保险。5、按规定、按标准做好“牛皮癣”清理工作。6、做好街道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集中整治、重大活动保障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7、向街道城市管理中心及时反馈“三无小区”和街巷的卫生及环卫设施动态情况。8、其他与清扫保洁和环卫管理有关的工作。(四)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按实际中标价格进行考核后依据“按质付费”原则支付费用,中标人按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四、人员配备(一)人员配备1、最低人员配置标准:管理员 3 人(含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 97 人;2、各类人员均为固定的专职人员,每天在岗、在位,一线人员统一着装,标识明显。3、因逍遥津街道辖区属闹市区,人流量大,辖区“三无小区”、街巷道路前期已有保洁人员进行清扫保洁,为保障社区、街道居民就业和社区和谐稳定,在清扫保洁工作人员自愿的基础上,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继续沿用本项目现有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中标人承包初期3个月内,录用原保洁人员数44 人,此部分人员接收后,全权由中标人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依法依规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中标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确有不服管理,不按规定从事保洁工作的,中标人应依法采取平稳的方式逐步解雇,不得发生歇工和维稳事件。 4、中标人应根据街巷和“三无小区”面积合理安排保洁人员数量,如遇重大节日重点区域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增加保洁员人数,费用包含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5、中标人必须保障工人正常休息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加班时间上限。(二)人员工资1、不得低于现行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合肥市现行的最低缴费基数和配套费率;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40、50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项目实施期间发生防暑降温费、加班费、劳保费等相关费用,按规定执行。具体如下:⑴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2100元/月,其它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政府相关部门文件最新规定的最低标准(1010元/月)。⑵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2033元(管理人员缴费基数最低为2100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月)。⑶针对企业有扶持政策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原件现场备查),否则投标无效。2、中标人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招标人不再给予;3、中标人需将签订的用工合同及社保手续送招标人的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支付养护金并上报招管局。五、投标人相关要求1、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具有性能良好、能正常运行的自卸式垃圾收运机动车 (3吨) 1部,电动自卸式垃圾收运车(半吨)5部,以上环卫车辆必须在年审有效期限内。如无上述车辆的,可采用租赁方式,投标时提供上述环卫车辆的、购车发票、合肥市的车辆行驶证(含副页)或租赁合同。3、如投标人无上述规定的环卫车辆的,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交纳环卫车辆购置保证金10万元(以下简称“购置保证金”)。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环卫车辆不足部分的购置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全部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含副本)、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合格证明等材料。全部购置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购置保证金无息。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将购置保证金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将全部环卫车辆与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前述第2项规定的环卫车辆)按要求统一喷绘采购人设计的环卫车辆与设备标识,喷绘标识的环卫车辆与环卫设备应全部用于本次招标项目规定的清扫保洁范围内。5、在合肥市(不含三县)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暂无办公、车辆停放场所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落实场地问题并应业主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外地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合肥市注册成立分公司。6、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地级市及以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业绩不含县级、乡镇道路清扫业绩。六、投标报价及合同签订1、投标报价一次性包死,中标后不做调整。承包期内若遇道路封闭维修或小区改造,根据实际情况扣减相应费用。2、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全部含在投标报价中,其中:(1)承包期内因政府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应在项目中标价范围内(总费用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2)如遇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投标人须服从街道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3、清扫保洁服务费的内容。清扫保洁服务费包括垃圾清运费用、管理费用、人员费用(含工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食宿费、劳动保障、福利、医疗保险与费用、工伤保险与费用、失业保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费用、伤亡事故处理费用等费用)、税费、“牛皮癣”清理等与清扫保洁有关的一切费用、生产资料费用(含作业用水、用电的费用、各种环卫工具、环卫车辆的投入和耗损,其中不含垃圾桶、环卫工具房购置及维修费)。4、清扫保洁服务费的支付。清扫保洁服务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但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的清扫保洁服务费,采购人可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支付。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后可以按照此次中标价格续签合同两年。七、安全责任1、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2、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3、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4、清洁工人要根据“三无小区”、街巷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主动避开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5、清洁工人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来车方向的反方向清扫,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清理路面上的成堆泥土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明显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八、服务和质量要求服务和质量必须达到市、区、街道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核定的指标和标准。(一)作业方式1、每天两次大扫和实行连续性保洁,并根据“三无小区”、街巷的清扫保洁情况增加大扫次数。2、清扫作业以人工作业为主,做到定人定岗。(二)作业规范(以下作业时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有权作出调整。)1、作业时间指年度日历时间,每天6:00~22:00。(清扫时间如有变动,以发包方通知为准)2、大扫每天不少于2次,作业时间7:00之前和12:00~14:00之间完成。3、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和下水道,并保持井口清洁通畅。4、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除冰作业。暴风雨过后,应及时组织集中清理道路废弃物。5、道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应穿着反光工作服,工作服上必须印有中标人名称以及环卫工人的姓名和编号,工作服背后要印有投诉电话字样。(三)清扫保洁质量标准1、每天应对“三无小区”、街巷的路面及周边进行全面清扫,清扫保洁过程中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喇叭口、绿地等场所。2、绿化带内无施工弃料、建筑垃圾、漂浮物、石块、灰沙等杂物。3、“三无小区”、街巷路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泥、油污、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绿花带及树圈内干净无杂物。4、对承包区域内出现的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破坏市容环卫设施等行为,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清除。对承包区域内出现的施工弃料或无主的沙石、杂物等进行及时清理。(四)垃圾收集作业标准1、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垃圾要用符合标准的密闭式机动车辆送入垃圾中转站,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2、车容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标识应清晰,运输垃圾应密闭,无泼洒滴漏。3、垃圾收集运输符合有关作业要求,严禁焚烧、偷倒、乱倒垃圾。(五)“牛皮癣”清理范围及标准1、清理范围:本项目“三无小区”、街巷路面及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立面、店铺(卷闸门)、围墙(门)、路灯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接线杆箱、电缆线杆、电话亭、书报亭、宣传栏、邮箱、红路灯杆及岗亭、窨井盖、管线、树木及其他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2、清理标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后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方块涂抹,不留痕迹。(六)环卫设备的保洁1、“三无小区”、街巷两侧等公共场所摆放的240升标准垃圾桶等废弃物收集箱内垃圾应作到及时清理,每天至少清理3次以上(含每天清洗1次)。2、240升标准垃圾桶废弃物收集箱应实行密闭收集,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抛撒、无存留垃圾、无污垢、无臭味。3、每日必须对“三无小区”、街巷两侧240升标准垃圾桶等废弃物收集箱进行巡查,如发现废弃物收集箱、环卫工具房残缺或破损,应及时报告采购人。九、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人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环卫设施配置、环卫设施的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垃圾收集方式、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十、监督管理和考核(一)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合肥市庐阳区城管局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相关考核制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务经费划拨及奖惩的依据。(二)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三)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出现一次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或中标人拖欠一名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中标人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金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而中标人拒绝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人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可以使用履约保证金代发中标人所拖欠的工人工资,采购人职工支付相关款项后,中标人应当在十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及时补交的,采购人可以从应付中标人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当补交的履约保证金。(三)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引起群体上访事件或劳资纠纷案件败诉或歇工事件的,采购人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四)中标人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五)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六)中标人应于每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中标人工人工资及加班费发放情况的报告。(七)中标人应严格按规定要求足额配置人员,在环境卫生质量未达标的情况下,人员配置不足的,中标人应按每缺一人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直至环境卫生质量达标或人员配置达到要求为止,采购人可从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前述违约金。(八)中标人应严格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清扫保洁作业。中标人未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清扫保洁作业的,采购人每月可以从应支付中标人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进行扣款,标准为每发生一次扣款3000元。(九)中标人必须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迎检活动,落实采购人提出的各种环境卫生质量要求,遇有迎检活动,中标人须派出经理级别以上的人员到检查现场落实迎检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环境卫生质量要求,或未派出经理级别以上的人员到检查现场落实迎检工作的,每发生一次,中标人应按每月清扫保洁服务费总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十一、其他有关要求(一)中标人必须按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经费测算,配足清扫保洁人员。(二)应急处理,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歇工事件时,采购人可临时指定有关单位对歇工区域进行清扫和保洁,清扫保洁服务费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支付。采购人支付相关款项后,中标人应当在十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及时补交的,采购人可以从应付中标人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当补交履约保证金。(三)如遇自然灾害天气、特大事件(以政府发布的公告为准),中标人可以不安排人员上路清扫保洁,但应成立清扫保洁应急队伍,服从采购人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事件过后,中标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如遇到需协助抢险救灾工作的特殊情况,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四)中标人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因重大活动、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等需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突击清扫保洁工作。(五)中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根据环卫市场管理水平和科技不断发展的情况,自行引进先进的、有效地管理理念和采取更先进、更有效的环卫作业车辆和设备。(六)采购人有权将本招标项目的监督权和考核权移交或委托社区行使,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社区的指挥、调度、监督和考核。十二、监督管理和考核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合肥市庐阳区城管局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相关考核制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务经费划拨及奖惩的依据。附件 1、督查考核规定庐阳区逍遥津街道“三无小区”、街巷路面清扫保洁督查考核规定 为加强我辖区“三无小区”、街巷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环卫作业市场化的健康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督查考核规定。一、考核依据以《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庐阳区城市管理考核标准》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二、考核内容1、作业质量考核80分;2、运行管理考核10分;3、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管理考核10分。三、考核机构街道成立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组,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考核组成员由城市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考核工作。四、考核职责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组成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考核发现的问题必须现场记录并拍照存档。2、及时通知承包单位限时整改。3、每月按规定(三次)进行督查,每次抽查5条道路。4、每次督查完毕后,考核组负责人与承包单位负责人在督查记录上共同签字确认。5、考核得分情况严格按《评分细则》进行核算。五、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1、作业质量考核分日考核和月考核。日考核为街道城市管理中心环卫办对承包的“三无小区”、街巷道路的作业质量和管理问题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承包公司并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考核标准予以扣分,计入当月考核成绩。月考核每月3次,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方式。考核时间为4:30~22:30,不分工作日、节假日。检查范围为全部承包的“三无小区”、街巷。检查内容为路面清扫保洁质量、“牛皮癣”清理、垃圾收运、环卫设施维护、作业规范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每次检查以徒步为主,每个检查点面积、长度不低于该“三无小区”、街巷的总面积和长度的30%。检查结束后由中标单位对检查结果签字认可。2、运行管理考核。每月检查1次,检查内容为人员、车辆配备情况,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保险办理情况,设备和车辆管理情况,内部管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3、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管理考核。主要检查中标单位在各级重大活动保障和应对自然灾害天气时的工作情况,如当月无考核内容则该项为满分。 (二)检查评分每月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作业质量考核每月检查的平均得分为当月得分,按80%比例计入当月总分,运行管理考核的当月得分按10%比例计入当月总分,重大活动保障和应对管理考核当月得分按10%比例计入总分。市、区城管局对承包道路的每月考核扣分直接在当月总分中扣除,不重复扣分。六、奖罚办法(一)奖励1、每月考核得分在98分(含98分)以上的不扣承包经费,全年12个月平均得分在98分(含98分)以上,由逍遥津街道奖励中标单位当年承包经费的1%;2、受到国家、省、市、区表彰的(凭证书或文件),在证书或文件发布之月分别在总分中增加10分、8分、6分、4分。(二)处罚1、当月考核得分在90分至98分(不含98分)之间的,按100分计算,每扣0.1分扣罚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100元,依次叠加。2、当月考核得分在80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间的,按100分计算,每扣0.1分扣罚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200元,依次叠加。3、一年内累计3个月每月得分低于90分的,扣除履约保证金,记入不良记录。4、当月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解除承包合同,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被国家、省、市、区媒体曝光,确属本职工作失误或失职的,分别在当月总分中扣5分、4分、3分、2分。6、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众反复投诉或被上级通报的,在当月总分中扣2分。附件2、考核评分细则逍遥津街道 “三无小区”、街巷路面清扫保洁考核评分细则项目考核内容和要求扣分标准一、作业管理1、人工保洁时间为4:30~22:30。2、每天早7:00前和12:00~14:00之间必须完成大扫。3、 清扫作业和保洁作业合理衔接无空缺。4、保洁员身着工作服进行作业,佩带安全标志。5、保洁员工作时间不离岗、不串岗。1、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无人上岗或配员不够的,每人次扣0.5分。2、未按时完成大扫的,每100平方米扣0.5分。3、清扫和保洁出现人员空缺,每例扣0.5分。4、保洁员未穿工作服或未佩带安全标志的,每人次扣0.2分。5、离岗、串岗每人次扣0.2分。二、质量管理1、 路面、人行道、绿化带、树穴干净整洁。2、 雨水井口、下水道等整洁、通畅。3、 严禁焚烧垃圾和乱倒垃圾。1、 路面有成片砂、石、泥土,1平方米以内扣0.5分,1平方米以上扣1分。2、 有明显废弃物,50平方米以内果皮、烟头、杂物5件以上,每处扣0.2分。3、 成堆垃圾没有及时清理,1立方米以内扣0.5分,超过1立方米扣1分。4、 污水积留没有及时清理,每1平方米扣0.1分。5、树穴周围有成堆垃圾、杂物、烟头的,每棵树穴扣0.2分。6、 超过道路废弃物单项控制指标的,每超过1件扣0.05分。7、 将垃圾、泥沙扫入雨水井内、绿地或其他地方,每处扣0.5分,并清理干净。8、焚烧垃圾或乱倒垃圾,每处扣0.5分,并清理干净。三、设施管理1、垃圾桶外观应整洁、无污垢,每天需清洗箱体1次,箱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满溢。2、作业工具无破损、锈迹、整洁完好。4、不准用箩筐、编织袋装垃圾。4、工具存放在合适位置,摆放整齐。5、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损坏须及时报告。1. 垃圾桶周边垃圾多、明显不洁的,每处扣0.1分。2. 垃圾桶桶体明显不洁的,每个扣0.1分。3. 垃圾桶明显歪斜,每只扣0.1分。4. 垃圾桶内垃圾积压、满溢的,每个扣0.1分。5. 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每个扣0.2分。6. 作业工具摆放不整齐,有碍观瞻的,每处扣0.2分。7. 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每个扣0.1分。四、生活垃圾运输管理1、 密闭化运输。2、 不准超高超载。3、 沿途无污水滴漏、无撒落垃圾。4、 车况良好。5、 车容整洁。6、 按规定地点倾倒垃圾。1、 不实行密闭化运输,每台扣0.2分。2、 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每台扣0.2分。3、 沿途污水滴漏,每台扣0.2分。4、 沿途撒落垃圾,每台扣0.2分。5、 车况差,每台扣0.1分。6、 车容不整洁,每台扣0.2分。7、 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垃圾,每次扣1分。五、牛皮癣清理合同规定范围内无“牛皮癣”、乱张贴1、1处“牛皮癣”扣0.1分,1处有5个以上成片“牛皮癣”扣0.5分。2、一处不同色或不规范清理覆盖,扣0.1分。3、一处橱窗、墙面、玻璃等立面乱张贴,扣0.1分;一处喷涂墙体广告扣0.1分。六、运行管理1、 管理机构健全,有各项管理制度。2、 市、区临时性、阶段性任务服从统一安排。3、 合法规范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4、 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5、 按照合同条款配备清扫保洁人员。6、 按照合同条款配备车辆。1、无管理机构扣1分,制度不健全的扣0.5分。2、未服从统一部署和安排的,每例扣5分。3、每发现一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扣0.5分;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每例扣0.5分。4、发现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每人次扣1分;工人上访查实的,每人次扣2分。5、未按合同条款配备清扫保洁人员,每少1人扣0.1分。6、未按合同条款配备车辆,每少1台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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