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国贸公司出口钢材天津港货运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包钢国贸公司出口钢材天津港货运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O21020057 项目名称 包钢国贸公司出口钢材天津港货运代理服务
发布日期 2021/02/18 报名截止日期 2021/02/23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1/02/18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1/02/25--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O21020057
2.项目概况
ZO21020057,包钢国贸公司出口钢材天津港货运代理服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包钢国贸公司出口钢材天津临港滨海港务有限公司货运代理服务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按月结算,以每月1-5日为确认日期,按上月1日-上月30日实际装船批次、数量计算,在开具全额发票完成挂账手续后,以电汇或其它约定方式在每月月底前支付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20,000.00 1.按综合优惠率折算签订各项单价合同;2.报价范围为0-100,数值代表所报综合优惠率,最终中标单价=各项单价最高限价*(1-所报综合优惠率);3.合同期内预计发生费用275万元(含税)
2包钢国贸公司出口钢材天津港汇盛码头货运代理服务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按月结算,以每月1-5日为确认日期,按上月1日-上月30日实际装船批次、数量计算,在开具全额发票完成挂账手续后,以电汇或其它约定方式在每月月底前支付 详见明细最高限价 20,000.00 1.按综合优惠率折算签订各项单价合同;2.报价范围为0-100,数值代表所报综合优惠率,最终中标单价=各项单价最高限价*(1-所报综合优惠率);3.合同期内预计发生费用270万元(含税)
A.项目概况: 包钢国贸公司出口钢材天津港货运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内容如下:出口钢材的数量预计一年约为10万吨(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要求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天津临港滨海港务有限公司、天津港汇盛码头出口钢材(坯)的接货、存栈、报关、商检换证、配货递载、装船、绑扎垫料、熏蒸及加固等业务,按照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和或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所确定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将货物交于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和或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船舶或地点,并负责港口现场监装。具体费用明细详见附件:报价单。B.发包人要求:1.投标人需按招标人业务需求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出具FCR等文件或配合招标人其它业务需求。2.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每标段20万元,招标人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如中标候选人中有首次与包钢合作的,投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后确认中标人。4.此次中标价格为包干费(包括但不限于:商检换证费、报关费、港口装船卸车费、铁路取送车费、铁路服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绑扎垫料、熏蒸费及加固费、投标人代理费),在合同期内为一口价,不做任何调整。不论何种情况,即使发生倒运、转卖(例如倒运至集装箱堆场、保税区、加工自贸区、客户自提、转卖以及其它装货港等情况,同时适用免堆存政策),投标方必须配合招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倒运、装船并承担相应费用。5.上述包干费不含港建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包干费将相应调整。C.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名称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包钢国贸公司出口钢材天津临港滨海港务有限公司货运代理服务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在1亿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有效;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复印件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相关网站可以查询并截图有效资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中2018年、2019年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具有2018年至2020年出口钢铁产品港口货运代理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每年与最终用户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2包钢国贸公司出口钢材天津港汇盛码头货运代理服务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在1亿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有效;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复印件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相关网站可以查询并截图有效资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中2018年、2019年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具有2018年至2020年出口钢铁产品港口货运代理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每年与最终用户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1/02/23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陈慧芳(电话:0472-2669621)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02/2509:00:00(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312房间。时段: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异议接收:0472-2669623 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股份企划部;联系人:胡祥卫;联系电话:0472-2669240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黄河大街83号联 系 人:张维亮联系电话:2639830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供应商注册:李雪晨 0472-2668995(若电话无人应答,请发送邮件至bgzbzx01@188.com)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2669662电子邮件:bgzbzx05@163.com 业务部长:胡杰 0472-2669069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15560842139热线电话:0472-2663777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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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货运 钢材 国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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