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贡嘎机场进近管制建设第一期工程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拉萨贡嘎机场进近管制建设第一期工程施工已由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以 民航西南局函【2020】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藏拉萨贡嘎机场,距拉萨市公路距离58公里,机场海拔高度3569.5米,为军民合用机场,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主要包括:在塔台上建设进近管制工作台,设置两个进近席位,其中一个进近管制席位和一个进近协调席位;对主、备用空管自动化系统进行升级扩容,升级后满足进近管制、塔台管制分离运行要求;在拉萨贡嘎机场气象雷达站、甘巴拉VHF台、曲松VHF台分别建设一套2信道VHF共用系统;主、备用内话系统各增加2个席位终端;在塔台新增席位GPS时钟1套;在甘巴拉VHF台、曲松VHF台及航管楼新增通信接入设备共8套,并对塔台工艺供电进行改造。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15日;
计划总工期:15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1-02-19 09:00:00至 2021-02-2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CAECXNQY@163.COM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以及电子邮箱等)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1-02-19 09:00:00至 2021-02-2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1-02-19 09:00:00至 2021-02-2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11 09:30:00,地点为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拉萨贡嘎机场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邮 编:
/
邮 编:
100621
联 系 人:
李宁
联 系 人:
吴冠杉
电 话:
****-******* 电 话:
135*****755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AECXNQY@163.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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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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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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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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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0200 3000 1910 0000 260
日期:2021-02-18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