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虎圩乡艾田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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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虎圩乡艾田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东乡县虎圩乡艾田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承包单位,现就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2、工程建设地点:虎圩乡陈塘村、林塘村、艾田村等3个村。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4月初开工,2013年12月底竣工,工期24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其中工程量和招标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单位参加此次投标要求:
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社会信誉良好,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办理了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参加年检合格的投标企业;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及入赣备案手续)。
3、每个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条件选择标段进行报名,但一个企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三、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取消现场报名环节,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从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www.dxztb.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投标。
四、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即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提问,提问信箱fj5859@163.com,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
五、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场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和资格审查费等400元(交纳后不退还)。
招标单位:东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人:乐先生 电 话138*****966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舒先生 电 话:189*****399
2013年3月15日

招标文件(东乡县国土局).doc资格预审文件(施工).doc一标段清单.xls二标段清单.xls东乡规划图终(加颜色)5.29.rar


东乡县虎圩乡艾田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东乡县虎圩乡艾田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单位: 东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章)法定代表人:李享荣 (章)联 系 人: 乐先生 联系电话:138*****966编制时间:2013年3月投 标 须 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东乡县虎圩乡艾田村等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地点虎圩乡陈塘村、林塘村、艾田村等3个村。工程立项批准文件赣财综指【2012】219号设计单位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所标底控制价A值一标段:*******元二标段:*******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开工: 2013年4月初,竣工:2013年12月底, 工期240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主项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投标及信誉保证金一标段 7万元;二标段6万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从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www.dxztb.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交纳投标及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投标。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答疑时间网上提问答疑,网址fj5859@163.com,提问答疑截止时间:2013.3.21 .下午17:00地点如有于2013年3月27日前在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投标文件份数资格标正本一本,副本三本;技术标、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三本;投标文件递交单位抚州市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 间2013 年 4 月1日 9时30分开 标 会时间2013年4月1日9 时30分地点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来源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到位情况已基本到位第二节 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 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现场施工条件⑴建设开发治理面积约220.15公顷;⑵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具备项目施工条件 ;⑶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⑷有关勘探资料已有;⑸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已设审 ;⑹其它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得到东乡县监察局、发改委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含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办理了抚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参加年检合格的投标企业,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持有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及入赣备案手续),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2)企业近三年内(20010.3至2013.3期间)在本省内已完成的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类似业绩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材料)。(3) 法人证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拟派入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抚州市“省50强”企业只须提供:1、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进入江西省50强企业备案文件;3、投标及信誉保证金保证金转账凭证(需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及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如在开标现场查验证书、证件、证明材料时,一旦发现投标企业弄虚作假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确定中标的中标无效。 (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解答。到时各投标企业请自行按有关要求进行提问和浏览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因投标人自己原因造成没有提问,或没有浏览交易中心网站,造成投标人没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投标的,其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招标文件的修改l、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监督机构备案。3、补充通知将以网上公告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报价(七)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 种方式。(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2)可变价格报价。合同价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可依据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由当事人依法协商调整。(3)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的原则: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种方法。(1)施工图预算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抽筋计算工程量、单价和合价及各种费用,由于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以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应依法由投标人负责。(2)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如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所列工程量总误差价在总中标价±2%以上(含2%)时,可按省政府令第31号第二十七条办理(施工合同生效日后一个月内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价款,逾期不予认可)。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⑶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执行1、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建[2011]128号)2、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整治相关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9]625号);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2]151号);4、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5、《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6、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36号 )7、《关于推荐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重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1]181号);8、《江西省造价信息》2012年5月份(东乡县及抚州市材料价格)。及费用定额和现行政策性计价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预算书,并准备计算底稿待查,仅有投标报价无完整的工程预算书者评价时一律不计分或不利于中标,当招标人编制的标底作为确定中标的决定性因素时,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预算书的总价不相吻合时,投标人应予以说明差价部分原因,否则按一个投标人二个报价不计分处理。采用合理最低投标价格(工程成本费+税金+利润)中标的工程投标,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部分费用,合理确定自身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格(工程成本费+税金)恶性竞争,否则不得中标。工程成本费系指定额直接费、六项其它直接费和人工费调差、流动施工津贴、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安全防护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和应计的材差费。利润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时自报让利后的投标工程施工管理费和计划利润费用,这两部分费用为可竞争费用,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企业承受能力、自身优势在投标时自主决定适度报取多少,但也不得全部免取,否则不利于中标。(2)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工程主材采购时可由施工单位提出供货单位及具体价格,经招标人签证认可后,可按实际主材价格调整。本工程招标对主材(钢材、水泥、木材、红机砖、墙体砌块)价格按下列 ③ 条价格约定执行:①对主要材料设立暂定价,其中钢材(综合价) 元/T,水泥(综合价)元/T,杉条木元/m3,松元木 元/m3,标准红机砖 元/千块,中(粗)沙元/m3,砾石元/m3,片石元/m3,石灰元/T。φ40cmU型槽 元/m,φ50cmU型槽 元/m,φ60cmU型槽 元/m。②主要材料价格执行工程所在地 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 年期;水泥采用;钢材采用;其它主要材料:红机砖(墙体砌块) ;③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投标企业自主报价。主要材料参考价格:水泥采用325#每吨350元 (到工地价);钢材φ10内 4250元(到工地价)、φ20内 4230元(到工地价) ;其它主要材料:中(粗)沙 30 元/m3,卵石 32 元/m3,块石34元/m3。砾石32元/m3 , 红条石133元/m3 , 锯材1050元/m3,树苗5元/株,汽油10元/㎏,柴油8元/㎏.水电材料价格缺项部分按东乡县现行市场价格执行。⑶本工程按三类工程 费用项目及计费 标准计取间接费。⑷本工程采用松木及九夹板模板;现场绞拌 混凝土。⑸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①---- ④①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②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③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④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⑤其它:                     (6)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在施工合同中约定。②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资格标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工期、质量等级的承诺书、响应性计分内容的承诺;(4)辅助资料表;(5)投标书;(6)投标书附录;(7)投标报价;(8)商务标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3、投标人应当使用我省规范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使用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九)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帐户一:东乡农行营业部户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 14-***************帐户二:江西省东乡县工行营业部户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51*****292********帐户三:东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户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9帐户四:建行东乡县支行户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3110帐户五:上饶银行东乡县支行户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78帐户六:中国银行东乡县支行户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7051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图纸和有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天内,予以退回(无息)。(十)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前面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号:fj5859@163.com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招标答疑将在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4.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同时报招标办备案。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八)条规定,编制资格标、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采用下列方式密封:①不设置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投标人应将资格标部分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将技术标、商务标部分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②资格标及技术标、商务标内容较多时,可将资格标及技术标、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密封袋内;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三)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2、在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及信誉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十五)开标1、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办进行指导和监督,被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东乡县招管办、监察局 。3、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影响评标;(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及信誉保证金;(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4、招标人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会程序:(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2) 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的证书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出示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并当场核验;(4)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证件原件、材料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5)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6)将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证件原件、材料原件和资格审查标的密封袋一并送专家评审。(7)按评标方法的规定,随机抽取下浮系数;(8)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书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如果有)、工期、质量、优惠条件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9)宣布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评标,定标阶段。七、评标(十六)评标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令第12号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招标人不设置标底(详见评标办法)。3、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其中在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按规定抽取 4人(技术类2 人,经济类2 人),由招标人指派代表1 人。4、本工程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定标:招标人开标后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直接确定中标排序人。5、本工程招标的定标原则按下列原则执行:采用合理低价法,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者即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依次类推;本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家中标排序人。(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有针对地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八、授 予 合 同(十八)中标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七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4、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承包方不得自行分包,严禁转包,否则视为违约。如有特殊要求,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分包,否则分包合同无效。(十九)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2、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 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现金或转账至招标单位指定帐户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及信誉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分管项目实施的机构备案。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施工合同应采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协议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1、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投标书时可提出质疑,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人批准。2、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招标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二)工程工期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施工工期为 240日历天,合同工程执行招标人要求工期。(三)工期延误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施工单位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招标人应同施工单位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的约定: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承、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物火灾;6级以上地震、水灾及异常、罕见的风、雨、雪等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施工单位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2、非上述原因,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招标人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500元/天。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招标人可从应向施工单位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二、质量(四)工程质量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最低应达到和符合国土资源部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2、工程质量标准合同的约定为 合格。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乙方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格的10%支付赔偿金。三、合同价款与支付(五)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六)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支付办法): 具体付款方式,由甲方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确定。四、材料设备供应(七)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八)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除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行采购,但质量应得到甲方确认。(十)保修(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2)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起。(3)保修期限和保修费用支付办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按国家规定具体明确。第四节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程执行(国家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标准》********-****-2000)以及项目规划图、施工设计图和施工说明要求所确定的建设标准执行)。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符合现行有关建筑材料技术标准,主要材料有厂家出厂质量检测合格证,必须经招标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后方能使用。各种文件格式执行现行的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格式。第六节图纸和技术资料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附件一: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2、附件二:工程量清单3、本工程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确定为三类。4、中标后工程决算:工程量按甲、乙双方实际签证认可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计算。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项目按甲、乙双方协商计算。5、凡参与本次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两个标段以上的投标企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的工程。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情况负责人: (章)年月日附件一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与建设行业招标文件配套使用, 当招标人在招标项目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招投标人须知(该内容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一)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在工程决算时不得调整,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价即为结算价(设计变更、隐蔽签证、风险范围外的价差和合同约定及人工费的政策性调整除外)。(二)当中标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9(M-Z)+Z值时(字母含义见商务标评审),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在技术标中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控制质量、工期、安全的诚信承诺书。未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评审。(三)投标人不得采用不平衡方式报价;采用不平衡方式报价在评标时将影响报价排序或中标。评标委员会认定情节严重的,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四)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五)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得压级压价;招标控制价(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编制误差超过±1%的,中标后,双方按评标办法第五条规定按报价水平按实调整。(六)采用合理低价法中标的,合同履约时,设计变更价款达到中标价的±2.5%至±4%时 [500万元以下的±4%;500万元-1000万元的±3.5%;1000万元以上(含)±2.5%]或累计变更价款达到20万元,应在变更生效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工程合同价变更的备案,未办理工程合同价款变更的备案,结算时不得认可,并以备案的合同为准办理结算。(七)合理低价法中标后在履约时存在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招标人应重点加强标后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八)无正当理由,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及信誉保证金。因招标人原因,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致使施工合同无法履行,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中标人损失。(九)因中标人原因,不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工程连续14天或累计28天停工,招标人可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依法追究责任担保方的担保责任。一、形式评审标准 (开标程序)(一) 宣布开标会开始;(二) 宣布应递交投标文件数和实际递交投标文件数;(三) 查验投标及信誉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四) 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书; 查验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的原件;查验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宣布牵头人;(五) 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效;(六) 按下列方式之一开标并验标:1、邀请招标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等于或少于9家(含开标时实际递交标书在9家以内),按下列顺序开标:(1)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宣布技术标入围投标人;(2) 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值;(3)开启并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 宣布投标报价; (4)按投标报价竞争方式确定合理低价(D)值及排序,送评标委员会评审。2、公开招标项目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等于或多于10家,按下列顺序开标:(1) 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和调整系数(μ)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合理低价(D)值。(2)将等于大于合理低价(D)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前7名(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少于9名)确定为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排序在第8名(或第10名)至第15名的为技术标入围评审候补人。(3)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为防止流标,按下列方法解决。(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则重新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确定合理低价(D1)值,并将等于合理低价(D1)值报价排序第一。其他大于重新确定的合理低价(D1)值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4)投标报价排序在第16名(含)以后的其余投标人第一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5)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先将技术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技术标,当技术标文件评审出现重大偏差而判废标后,排序在第8名(或第10名)至第15名的候补投标人依序依次补充参加技术标第7名(或第9名)评审。技术标评审结束,投标报价排序在第8名(或第10名)至第15名(含)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技术标评审竞争失败,退场。不得再补充进入商务标评审。(6)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7) 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将排序前三名的商务标投标报价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当商务标文件排序前三名出现重大偏差而判废标后,排序在第4名至第7名(或第9名)的候补投标人依序依次补充参加商务标第3名评审。二、资格评审标准 (按开标程序现场验证;适用于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技术和商务标评审之前进行) (一)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证件原件验证1、查验投标人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后审的由评标委员会验证);2、查验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资格无效;资格后审的还需由评标委员会验证);3、查验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信誉等情况(无该项要求的不查);4、查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二)送评标委员会核验(适用资格预审)对上述在开标现场出示的证件原件有争议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核验和裁决。三、技术标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其初步评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两部分。(一)技术标响应性评审(初步评审之一)下列十项内容投标人以承诺的方式体现在技术标中。1、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与招标范围相同;2、投标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5、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是否满足要求;7、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8、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的组织结构中人员名单是否与资格预审时一致;10、注册建造师和五大员是否有按施工要求到场及在施工期内不随意更换的诚信承诺;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属于废标的,按废标处理。(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标准(含施工组织设计;初步评审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和公平地对排序前第7名(或第9名)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三)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招标投标法》禁止行为或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按附件五裁判。四、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内容,对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存在细微偏差的)进行评审。(一)技术标符合性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约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无重大偏差和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技术规范的技术标文件均可入围参与商务标竞争,技术标不排序。技术标有重大偏差的,不再参加商务标的投标报价竞争和详细评审。技术标入围者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按“形式评审标准”第(六)项重新确定(D1)值,仍不足三家,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的评审1、组织结构是否合理;2、技术人员专业配套是否满足项目要求;3、是否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三)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五、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有关计价的规定,主材的市场价格,对技术标入围者的商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一)商务报价初步评审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0.97(M-Z)+Z]值属于偏高投标报价,失去参与平均值计算和竞争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资格。2、大于(M)值和小于[0.87(M-Z)+Z ]值该范围的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失去参与平均值计算和中标排序资格。3、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Z)+Z ]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87(M-Z)+Z]值以内时{[0.97(M-Z)+Z ]≥A≥[0.87(M-Z)+Z]},为合理竞争报价范围,合理竞争报价去掉1-3名最低投标报价后,随机抽取1-3个报价计算平均值。经评审中标排序人不足三家时,中标排序人数量自然减少。4、投标报价竞争时,当出现下列三种情况时,(D)值以上和以下仍有合理竞争报价3家及以上,为防止流标,(D)值以上和以下合理竞争投标报价可重新参与竞争、排序和评审一次(废标除外)。(1)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不足三家;(2)所有投标报价小于(D)值;(3)大于或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5、当所有投标报价(A)均超出合理竞争报价区,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6、暂列金额和暂估价(Z)值不得让利竞争。(二)合理低价(D)值的计算D ={β[μ(M-Z) +α(AP-Z)]÷2}+ ZD——合理低价(M、D、A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M——招标控制价Z——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Z=0)Z——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Z=0)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70、0.965、0.960、0.955、0.950、0.945、0.940等7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μ——招标控制价M值市场价格调整系数,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为0.980、0.975、0.970、0.965、0.960等5个系数(在开启报价前,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市场价格调整系数)。AP——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 (当场按下列方法随机抽取报价平均,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次抽取)AP=(A1+ A2……+ An)÷nA——合理竞争报价[等于或小于0.97(M-Z)+Z值至大于或等于0.87(M-Z)+Z值];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仅有七家(含)及以内时,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一个合理竞争报价(AP= A);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八家至十五家时,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二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十六家以上时,去掉三个最低报价后,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4(M-Z)+ Z]值时, 类别调整系数:一类(含市政)工程为1.0;二类工程为1.003;三类工程为1.006;四类工程为1. 01。当AP值小于[0.94(M-Z)+ Z]至大于[0.90(M-Z)+ Z]值时, 类别调整系数:一类(含市政)工程为1.01;二类工程为1.014;三类工程为1.018;四类工程为1.02。当AP值小于或等于[0.90(M -Z)+ Z]值时, 类别调整系数:一类(含市政)工程为1.025;二类工程为1.03;三类工程为1.035;四类工程为1. 04。 (三)合理低价的排序方法1、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大于或等于合理低价(D)值的合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价格低者排序在前;仍然有并列者时,随机产生排序。2、合理低价(D)值确定后,当所有合理投标报价小于合理低价D值或大于等于合理低价(D)值不足三家或大于等于(D)值的投标报价评审时全部出现废标时,则重新按下列方法之一随机重新确定合理低价(D1)值,重新排序和评审(排序有并列者时,排序方法同前项):(1)合理竞争报价仅有四家及以内时,由低到高依次直接排序,最低报价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并排序第一;(2)合理竞争报价在五家至七家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 [或以上;当(D)值以上有一家或二家时,应先去掉(D)值以上的,不足,再去掉(D)值以下一家最大的]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一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电子化评标可直接随机抽取一个投标报价),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3)合理竞争报价在八家及以上,重新排序前去掉(D)值以下(或以上;同上)两个最大和去掉(D)值以下二个最小投标报价后随机编号,随机抽取一个编号,该编号对应的投标报价既为重新确定的新合理低价(D1)值(电子化评标可直接随机抽取一个投标报价),并将其排序第一。其他大于新合理低价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四)商务报价的评审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标底)的,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当参考招标控制价(标底)。评标委员会对排序前三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评为合理低价前三名,第一排序人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第二排序人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 排序前三名如有认定为废标的,技术标入围者按排序依次补充进入第三排序人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如下:1、清标(含电子化清标)审核投标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可竞争费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等费用是否按本评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计取,违反评标办法第六条第一、二、三款有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依法应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评审材料价格的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评审材料, 对价格进行评审与比较,价格评审与比较按本评标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特别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报价合理性评审与比较设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当将投标报价与其进行评审和比较。也可将投标报价相互评审与比较。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为零或负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5、投标报价合理性评估(1) 评标委员会经评估认定投标报价其合理性成立;(2) 评标委员会经评估认定投标报价其合理性不成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又不能合理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裁定其低于个别成本,作废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0.9(M -Z)+ Z 值的低价竞争时,是否有诚信保证书和低价施工控制质量、工期、安全的方法和措施,未制定方法和措施或制定方法和措施不可行的,视同低于个别成本,作废标处理。6、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商务报价的,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强制性条文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总价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不一致的(计算机计价运算合理误差除外),评标委员会可认定投标报价无效。7、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证实其投标报价被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询标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被认定为废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列出被认定为废标的依据。8、评标委员会应对合理竞争报价(D)值排序前三名或当出现商务报价初步评审第4种情况时,重新确定(D1)值后,重新排序前三名进行评审。有下列内容时按前项规定处理:(1)主要材料价格是否违反评标办法第八条规定;(2)投标报价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3)投标报价是否有严重漏项、计算错误等;(4)不可竞争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是否按规定计取;(5)投标报价是否符合相关计价规定。六、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一)评审工作完成,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二)评标报告应记录重大和细微偏差及重要内容,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七、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八、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开标、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候选(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并公示2个工作日,期满后,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出定标报告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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