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箐门口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思茅区箐门口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洱市思茅区箐门口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 以 云发改农经〔2012〕234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 普洱市城区水库管理局 ,招标人为 普洱市城区水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箐门口村
(2)项目规模:箐门口水库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11.14km2,水土流失面积为293.43hm2,治理面积285.24hm2,治理程度为97.20%,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水保林54.1hm2、保土耕作2.85hm2、封禁治理223.09hm2,种水生植物5.20hm2,分别为水库肖落带治理2.33hm2。生态湿地2.87hm2。
(3)计划工期:6个月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合同名称:普洱市思茅区箐门口水库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编号:PE-QMKXLY-01
招标范围:治理面积285.24hm2,治理程度为97.20%,各项治理措施具体布设情况为:水保林54.1hm2、保土耕作2.85hm2、封禁治理223.09hm2,种水生植物5.20hm2,分别为水库肖落带治理2.33hm2。生态湿地2.87h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专业初级及以上资格,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附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检察机关查询,查询结果在开标时提交,此原件不退还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昆明市穿金路140号水利大厦六楼607室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表见“”附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表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4 月 18 日上午9:00时,地点为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招标一厅(普洱市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办公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 不 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洱市城区水库管理局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14号
联 系 人:钟宏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穿金路140号水利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650051
联 系 人:张必赞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ynyczb@126.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昆明白塔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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