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电力迁改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宜昌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电力迁改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8]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中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220千伏葛桔Ⅰ回、葛白Ⅰ回双回线路9#-12#段架空线路进行电缆入地迁改;220千伏葛桔Ⅱ回、葛白Ⅱ回双回线路11#(10#)-14#(13#)段架空线路进行电缆入地迁改工程。
2、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的范围内交通疏导、施工围挡、路面开挖及恢复、基坑开挖支护、地基处理、电力管廊建设、杆塔基础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管廊工程工期为10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及移交。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2018)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本工程项目副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0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单位。
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总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专项总分分值计为80分。)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双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工程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或银行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2月18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中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永平
联系电话:139*****992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渭河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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