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集中编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中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集中编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中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集中编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南通中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集中编目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中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集中编目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限价:180万元;
四、服务期限: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5.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履约情况证明及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磋商文件工本费:本项目磋商文件300元/份。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4时;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4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顾工;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89*****770;
邮箱:hengtongzx@163.com。
采购单位名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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