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3月长 春目 录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2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21.1.1建设项目地点21.1.2建设背景21.2工程概况31.2.1建设规模31.2.2建设方案31.2.3技术经济指标31.2.4建设周期及投资41.3与法律、法规、规划的相符性41.3.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41.3.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4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5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5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52.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52.1.3声环境质量现状5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52.2.1地表水环境52.2.2环境空气62.2.3声环境6第3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主要措施与效果83.1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83.2施工期环境影响及评价83.3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83.3.1水环境影响分析83.3.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93.3.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93.3.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93.4污染防治措施93.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93.4.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03.5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性分析103.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及社会效益分析103.6.1经济效益103.6.2社会效益11第4章 公众参与124.1公众参与的目的与意义124.2调查原则与方法124.2.1调查原则124.2.2调查方法124.3调查内容与调查结果分析124.3.1第一次公示情况124.3.2第二次公示情况134.3.3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情况及填写15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9第6章 联系方式20第1章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建设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广场东侧,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1。项目东侧为无名路,隔路为奈伦置业(现为空地),距离约为30m;西侧为规划路,隔路为空地;北侧距离南环城路为37m,隔路距离约100m为住宅小区;目前北侧尚有一处空厂房,原为华腾汽车零部件公司,目前该厂已搬迁,厂房所在地规划为该公司办公楼和家属住宅,与本项目距离约为100m;东北侧距离旭阳集团办公楼最近距离为200m;南侧为空地。 图1-1项目地理位置1.1.2建设背景根据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由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
********12B17308。本项目土地以出让的形式取得土地面积为17354平方米。该地块位于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东至奈伦置业、西至规划路、南至空地、北至南环城路。所在区域规划类型为商业金融地块,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土地购置性质和区域规划性质,计划开发中高档商务商业区。根据供应市场成交客群和需求市场特征情况,本项目以净月开发区及周边辐射区域中高收入阶层、首次置业者和二次置业者、其他区域向往中高品质商务办公场所者为主要的客户来源。项目主力客群为项目周边以汽车产业为主的私营企业主、中小型个体经营者;项目周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辐射地区工作的企业中层职员(一般为经理或主管级别)。辅助客群为项目周边及其辐射地区各企业服务的自由职业者和其他投资者。1.2工程概况1.2.1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7354㎡。总建筑面积为119400㎡。其中: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为79400㎡,商业建筑面积为15600㎡,地下建筑面积为24400㎡。1.2.2建设方案本项目占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19400㎡。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1。表1-1 详细建筑面积一览表序号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层数备注商务(m2)公建(m2)地下建筑1商务楼A座3870027大厦A座4-27层2商务楼B座1880018大厦B座4-18层3商务楼C座2190024大厦C座4-24层4商业建筑156003大厦1-3层5地下车库244002含200㎡地下换热站及5000㎡人防(人防设置在地下二层)合计1194001.2.3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表1-2所示。表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指标参数单位备注1总用地面积17354㎡2规划用地性质商务金融用地3容积率5.54建筑密度35%5绿地率25%6绿化面积4338.50㎡7商务办公容纳4000 人1.2.4建设周期及投资项目总投资4000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3795.65万元,设备购置费400.00万元,其他费用15804.35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1.3与法律、法规、规划的相符性1.3.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房地产开发既不属于限制产业,也不属于被淘汰的产业,为国家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商业金融用地,项目位置靠近彩宇广场,北侧为南环城路,交通便利。周围有良好的公用工程配套条件,建址条件较好。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及长春市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当地环境质量和城市景观的改善,综合考虑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第2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内监测点的SO2、NO2、PM10标准指数均小于1,各类污染物监测值小于二级标准,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评价水体—伊通河接纳了长春市大量的工业与生活污水,水体中大部分污染物均超标,已不能满足相应的水体功能要求。2.1.3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边界四个噪声监测点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区相应标准要求。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2.2.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施工废水,运行期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92 m3/d(48000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SS、氨氮等,水质复杂程度属简单。污水经楼体污水管排入南环城路城市污水总干管,进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伊通河。受纳水体为伊通河属于小河(河流流量小于15m3/s),水质控制标准为地表水Ⅲ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规定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的判定方法,确定本项目地面水环评工作等级为三级。地表水评价范围为污水处理厂伊通河排放口上游500m至污水处理厂下游的伊通河铁路桥。项目地表水评价范围详见附图2—1。 图2-1本项目地表水评价范围示意图2.2.2环境空气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因此除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外,工程本身没有大气污染源。项目在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排放的含有CO、THC、NOX等污染物的尾气及餐饮服务行业所产生的油烟,确定本次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HJ/2.2-2002中“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的规定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为:以拟建项目为中心范围,本项目中心为原点,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大气环境评价范围详见附图2-1。2.2.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为1类区,因此确定本区域噪声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1类区标准。按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确定本次噪声评价等级为二级。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详见附图2-2。 图2-2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示意图第3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项目东侧为无名路,隔路为奈伦置业(现为空地),距离约为30m;西侧为规划路,隔路为空地;北侧距离南环城路为37m,隔路距离约100m为住宅小区;目前北侧尚有一处空厂房,原为华腾汽车零部件公司,目前该厂已搬迁,厂房所在地规划为该公司办公楼和家属住宅,与本项目距离约为100m;东北侧距离旭阳集团办公楼最近距离为200m;南侧为空地。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北侧住宅。3.2施工期环境影响及评价本项目施工期由于施工扬尘、汽车尾气、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施工废水和施工垃圾等将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尤其在天气状况不好的条件下,更容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但经采取相应的缓解措施后,在特殊天气条件下采取停止施工等相关措施,就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为了尽可能降低本项目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将环境保护的要求列入施工合同中,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项目中间位置,夜间22:00-6:00不得进行打桩施工等。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本工程收集施工废水,并且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可直接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减小。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泼入路边地沟,可在施工场地设临时移动式厕所,集中收集排入城市下水管网。3.3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92m3/d(4.8万t/a),污水经总污水管接入南环城路侧污水总干管,后进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水质可以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办公人员绝大多数为原长春市居民,因此项目建成不会增加长春市的生活污水排放总量。 3.3.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地下车库投入使用后汽车会排放少量尾气,地下车库内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排风量约为250000Nm3/h,设置10个排气口,位于地面绿化带中,车库每小时换气6次,并且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3.3.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二次供水泵房和换热站,声压值在60-90dB(A)。由于泵站和换热站建于地下,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边界噪声值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后,外界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南环城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因此本报告建议沿路做好防噪措施,建筑安装中空、双层隔音玻璃窗,同时周围多种植一些乔木和灌木,加大植树密度,形成3-5m的绿化自然隔声屏障,减小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3.3.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行期容纳商务办公人员4000人,以每天产生0.5kg/人生活垃圾计算,估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0t/a。项目建成后,在每层楼均配备垃圾箱。垃圾集中收集后,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4污染防治措施3.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扬尘本项目建筑材料堆放、运输装卸过程中,因风力作用产生扬尘污染,在有风不利天气条件下,施工扬尘在15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150m开外影响较小。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材料采用篷布遮盖,因此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避免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2、汽车尾气由于施工时间短,内容少,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故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3、施工期噪声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有推土机、卡车及装载机等,由于施工时间短,内容少,因而不会对西侧居民产生影响。4、施工期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送幸福南场地(原光明垃圾场南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3.4.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本项目污水为典型的城市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市政管网排至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伊通河。2、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运行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地下车库内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排风量约为250000Nm3/h,设置10个排气口,位于地面绿化带中,车库每小时换气6次,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二次泵站和换热站。根据类比调查,水泵噪声约60-90dB(A)。在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加减震垫等隔声措施后,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在建筑1m外,其昼间、夜间等效连续声级满足标准要求。另外为降低外界交通噪声对于本项目的影响,报告建议在靠近南环城路一侧安装中空、双层隔音玻璃窗,同时周围多种植一些乔木和灌木,加大植树密度,形成3-5m绿化自然隔声屏障,减外界噪声的影响。4、每层楼设计垃圾箱,同时设置两处垃圾集中点,将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市政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3.5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性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约87.11万元,占项目基本建设投资比例为0.22%,投资比例较小,完全可满足环保措施建设和美化景观的需要。3.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及社会效益分析3.6.1经济效益项目总投资40000.00万元,项目建设所用的大部分建筑材料和部分设备将由长春市供应,这会给本市相关行业带来发展,可一定程度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项目建成后,利润总额为12135.59万元。所得税按25%计取,所得税为3033.90万元,税后利润总额为9101.69万元。总体上看,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3.6.2社会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将提供良好的商贸和办公条件,为此后城市发展,招商引资,创造诸多益处。有利于加快长春市城市化进程,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长春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将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且待项目建成后与周边城市环境相协调,与城市规划相统一,综合分析,本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第4章公众参与4.1公众参与的目的与意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2006年2月14日,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发2006[28号]文件下发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参与是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从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群众利益出发,向公众介绍建设项目的内容、方案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特别是环境方面的不良影响,征集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的关注态度及他们对项目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充分发挥广大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工作。4.2调查原则与方法4.2.1调查原则公众参与调查遵循针对性、真实性以及普遍性与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反映公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力求达到科学、客观、公正、全面。4.2.2调查方法通过走访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调查受影响公众对项目的意见。4.3调查内容与调查结果分析4.3.1第一次公示情况1)公示概况建设单位在确定评价单位后,于2013年1月7日在建设项目地点对该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见表4-1。表4-1第一次公示内容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位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广场东侧,项目东侧为在建的奈伦置业,西侧为规划路,北侧为南环城路,南侧为空地。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7354㎡。总建筑面积为119400㎡。其中:商务建筑面积为79400㎡,商业建筑面积为15600㎡,地下建筑面积为24400㎡。由3栋联体建筑组成,1-3层为商业,商场之上A座4-27层为商务建筑,B座4-18层为商务建筑,C座4-24层为商务建筑。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等级和评价标准;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主要工作为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项目征地拆迁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等。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寄信或打电话提出自己的建议;同时在当地发放《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请周围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填写,反馈民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 杜茳地址及邮编: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会馆三楼327室电话:
182*****237邮箱:
********9@qq.com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联 系 人:周巍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zw
*******@163.com2)公示反馈公示时限为10个工作日。截止至2013年1月18日,公示期间无其它反馈信息。4.3.2第二次公示情况1)公示概况在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评价单位通过百度贴吧长春吧对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月29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示内容详见表4-2。表4-2 第二次公示内容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受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审批前,对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位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广场东侧,项目东侧为在建的奈伦置业,西侧为规划路,北侧为南环城路,南侧为空地。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7354㎡。总建筑面积为119400㎡。其中:商务建筑面积为79400㎡,商业建筑面积为15600㎡,地下建筑面积为24400㎡。由3栋联体建筑组成,1-3层为商业,商场之上A座4-27层为商务建筑,B座4-18层为商务建筑,C座4-24层为商务建筑。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由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将产生施工扬尘和施工废水和施工噪声及建筑垃圾,将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并且由于地表土层的扰动,将加重水土流失。运营期影响主要为大厦的生活污水,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影响较小。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该项目的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有良好的公用工程配套条件,项目公众认同性较好,因此该项目的选址在环境保护上是合理的。项目建成后经采用报告书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项目征地拆迁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等。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信函、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书面反馈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回访。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 杜茳地址及邮编: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会馆三楼327室电话:
182*****237邮箱:
********9@qq.com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联 系 人:周巍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zw
*******@163.com 2)公示反馈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4.3.3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情况及填写1)调查范围和调查内容在第一次公示后,环评单位采用公众意见征询表及专访形式进行调查,调查组人员首先向被调查对象详细介绍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该项目的目的、工程规模等以及对当地可能带来的有利和不利影响等,再由被调查人自愿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或口头发表看法并由调查人员记录备案,最后通过整理、汇总进行分析。为使公众参与的调查能反映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而且使调查对象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在评价区域内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30份,回收30份,见表4-3。信息反馈率为100%。调查表中包括不同的年龄段、性别,来自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等相关人员。2)调查统计结果本次发放的30张调查表当场全部回收,根据回收的调查表及对公众的实地调查,现将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汇总见表4-4。表4-3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问卷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时间项目简介:长春证大立方大厦建设项目位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广场东侧,项目东侧为在建的奈伦置业,西侧为规划路,北侧为南环城路,南侧为空地。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7354㎡。总建筑面积为119400㎡。其中:商务建筑面积为79400㎡,商业建筑面积为15600㎡,地下建筑面积为24400㎡。由3栋联体建筑组成,1-3层为商业,商场之上A座4-27层为商务建筑,B座4-18层为商务建筑,C座4-24层为商务建筑。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由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将产生施工扬尘和施工废水和施工噪声及建筑垃圾,将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并且由于地表土层的扰动,将加重水土流失。运营期影响主要为大厦的生活污水,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影响较小。本工程在采取措施后,可明显降低其环境影响,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带来明显影响。您的居住地或工作地距项目的距离:A.<100m B.100-500m C.>500m您是否了解本项目A.了解 B.不了解您认为长春市的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A.地表水B.环境空气C.城市噪声 D.固废物 E.生态环境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为:A.经济 B.环境 C.社会D.其它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施工机械噪声 B.施工废水C.施工扬尘D.施工占地和弃土等造成的生态破坏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A.支持 B.不支持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可附页说明)请在同意的选项上划“√”,如果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写在下面空白处或另附页。表4-4公众对本项目现状情况意见汇总表序号主要调查内容意见人数比例(%)1您的居住地或工作地与本项目的距离10000100-50072350023772您是否了解本项目了解723不了解23773您认为长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地表水27环境空气1447城市噪声620固废物517生态环境620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是经济310环境1033社会1240其他5175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机械噪声413施工废水13施工扬尘1240施工占地和弃土造成的生态破坏1343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支持 30100不支持003)接受调查群众基本情况汇总(1)由于项目周边多为空地,故接受本次调查项目区范围内的群众中,距离项目建设地点距离>500m的较多,占被调查者总数的77%,距离项目100m-500m被调查者所占比率分别为23%。能够体现出被调查人员在本工程范围内分布状况;(2)由于本项目所在地为净月经济开发区,为长春市后发展的新城区,故根据被调查者年龄层结构可以看出,被调查者以中、青年居多,年龄最大55岁,最小的20岁,年龄跨度35岁;(3)该区域文化层次以高学历者居多,本项目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多数为大专以上学历,此外包含两名初中学历和一名高中学历;4)接受调查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汇总(1)在被调查群众中,23%的被调查者了解该项目,77%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不了解,通过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讲解,使受访者加深了对本项目的了解;(2)对于“是否支持项目建设”的问题中,100%的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3)关于长春市主要环境问题的调查,比例最高的占47%,认为是环境空气的问题,认为是噪声和生态环境问题的均占20%,固体废物污染的占17%,认为是地表水问题的仅占7%;(4)10%的被调查者认为对当地的主要影响是经济方面,33%的人认为是环境方面,40%的人认为是社会方面,17%的人认为是其他方面;(5)13%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噪声污染,3%认为主要是水污染问题,40%被调查者认为施工扬尘是主要环境问题,43%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最主要环境问题是施工占地和弃土造成的环境污染。5)对公众参与意见的分析及建议经过项目公示及建设单位的宣传,建设地点周围居民对本项目比较了解,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总体而言,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项目区范围内的居民都积极配合工作,认为项目建设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及环境美化,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从调查结果也可以看出,本项目公众认同性良好,绝大多数群众表示支持项目建设,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将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作用,结合公众参与调查表的统计结果和工作组的现场环境踏查,现提出下列建议供建设单位和环保决策部门参考:建议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投资、环保设施、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一些较为专业工程的实施可以采用招标等形式,更能保证工程质量,切实治理群众关心的灰尘污染等问题。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同时确保工程质量,有利于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 第5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建设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有良好的公用工程配套条件,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当地环境质量和城市景观的改善,项目影响区绝大部分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项目符合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经采用报告书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其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要求,对外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第6章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单位名称:吉林省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单位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会馆三楼327室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联系人:杜茳联系人:周巍联系电话:
182*****237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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