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产业园富华路西侧地块开发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循环经济产业园富华路西侧地块开发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富华路西侧地块开发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决定对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富华路西侧地块开发围墙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富华路西侧地块开发围墙工程,在原兵房镇富华路北侧建1452米长围墙,(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2.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质量目标: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
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主要人员:
A.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持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专职安全员:持有《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其他:无
三、有关事项:
1.请凭投标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13年3月21日8时至16时到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原大豫镇政府504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2.现场考察:
t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3.标前会议:
t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豫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原大豫镇政府五楼)。
6.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
招标人开户名称: 如东县大豫镇财政所
开户行: 农行兵房支行
招 标 人: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
地 址: 如东县大豫镇
电 话: ********
联 系 人:顾明玉 黄生勇 陈新
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如东政府网发布,管委会公示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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