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建设集团所属温州市直房开有限公司关于市徐衙巷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温州建设集团所属温州市直房开有限公司关于市徐衙巷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温州建设集团所属温州市直房开有限公司关于市徐衙巷房产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者:办公室  审核人:发布时间:2021-02-19 14:21:15浏览: 字体: 大中小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加国有资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公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将市徐衙巷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特向社会公告如下:
****************3.png" width="800" height="136" alt="">
一、本自行公开招租项目已经市直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
二、本自行公开招租项目首年租赁底价根据中介机构评估结果并报建设集团公司备案。
三、自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承租人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合法经营;
(4)不得将租赁房产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2、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首年租金底价(含税)根据市场评估结果确定,公开竞价取得价为首年租金,租金一年二付,先付后用。
3、租赁房产不得转租,租期届满重新评估基准租金标准,进行再次公开招租。
4、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水、电、宽带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不足之处从房屋保证金里扣除,出租人不予补偿。
5、本自行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即日起至2021年02月26日14时止,意向承租人需到温州市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民路深蓝大厦1705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原租户已缴有房屋押金的可视为竞价保证金。
(1)公告期内产生一家意向承租人的,则以首年租金底价成交,意向承租人于2021年02月26日到本公司签订《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2)公告期内产生二家或以上意向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人于2021年02月26日下午15点正,到本公司参加招租竞价会,根据价高者得原则,如出现金额相同时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以意向承租人缴纳招租保证金到公司帐户的时间为准确定承租人并签订《企业自行 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3)公告期结束后如无产生意向承租人,且不变更招租内容的情况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4)房产缴纳信息为:户名:温州市住房开发公司 账号:****************59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意向承租人凭招租保证金缴纳单与本公司签订《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在签订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缴清租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5)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企业自行公开招租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6、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公开招租结果将通过市国资监管机构和集团网站对外公告。
如认为本租赁项目有违反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请向集团监察部门投诉。
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罗佳
集团监察电话:******** ********

温州市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房产 温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