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公示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公示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规定,根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最后一年、关键一年,也是总结之年。一年来,区人力社保局为决胜“法治人社”体系构建,继续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和人力社保系统重大改革任务,认真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纵深推进各项任务,为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行政指导,疫情防控期间执法稳妥推进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区人力社保执法工作任务尤为艰巨。为了做好特殊时期的人力社保执法业务,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采取全面宣传和柔性执法相结合推进的执法模式。通过短信、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告知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等特殊政策,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告知广大市民疫情期间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方式。推行网上收件网上办理、不见面办事、疫情响应期间不计时效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等办事举措,为市民提供人性化的人力社保办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安排执法人员学习涉疫案例汇编,同时将开展行政执法、日常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在依法有效惩治重大违法行为的同时,强化行政指导推进柔性执法。
(二)发挥政策效用,规范性文件管理高效科学
全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6个,其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文件首次启动了规范性简易程序,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制发缩减程序时间但不减质量水平的目的。开展政策法规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政策法规21件,其中6件予以失效,15件予以废止。我局承办的“杭州市临安区推进一体化建设做好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纳入临安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范围。开展与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与《民法典》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未发现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有违反公平竞争、有碍民营企业发展、与《民法典》相冲突的内容。
(三)加强执法监督,行政行为保持规范高效
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为抓手,依托“互联网+监管”统一信息平台,加强执法信息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执法记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公正。根据市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集中力量进行查漏补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积极配合上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了3个行政处罚案卷,对评查的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反馈被检查部门进行整改完善,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广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2个更新5个百分百”,即用人单位库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库及时更新,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100%,事项认领率达到100%,“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掌上执法应用率100%。同时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的基础作用,配合市局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完成书面审查5000多家。我局目前拥有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5%以上。
(四)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厘清了11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层级,并优化了办理流程;对劳动派遣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明确了管辖分工和许可后的监管要求,进一步推动了该事项的许可、监管和指导的规范化、法治化。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民办培训学校、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行政许可事项通过采取告知承诺、部门核查等方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到人社部门办事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今年以来我局系统共取消各类证明材料64项,其中直接取消2项、数据共享56项、告知承诺6项。
(五)注重纠纷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合法处理
继续在系统内大力开展“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活动,稳妥处理好行政争议案件,努力控制发案量、尽力降低败诉率、积极提升调解率。今年以来,我局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行政诉讼调解后撤诉的4件,诉讼调解率为45%,无纠错和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100%。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失误导致的纠错和败诉。
(六)浓厚宣传氛围,打响七五普法收官之战
组织开展人力社保系统执法人员常态化学法活动。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新形势,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等决策部署文件精神。根据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在系统内广泛组织学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两部新法规,邀请浙江农林大学贾爱玲教授为全体人员讲授《民法典》,提升人社干部的专业法律知识和综合法律知识水平。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加强对人力社保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行动,全局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在劳动关系处理、工资支付、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通过人社大厅、大学生创业园滚动播放《助力复工复产,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在行动》动漫普法宣传片,云课堂宣传“社会保险减免缓”政策,钉钉直播进行等方式,极大提升了人力社保在防控疫情期政策宣传能力。围绕普法任务清单,通过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编制“百问百答”等宣传手册、与乐活广播联合推出《人社与你同行》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突出、成效明显,但仍有深层次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随着行政执法的推进新矛盾新问题更加显现,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人力社保政策碎片化效力低的问题依然存在。从总体上来看,人力社保立法工作有待加强,较高层次立法仍不够完善,但又面临立项较难、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等困难,尤其是针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立法更是难上加难。此外较低层次的政策碎片化严重,上下政策、前后政策之间都没有做到有效衔接,新政策出台前在程序上已经能做到非常规范,但在内容上考虑仍不够全面准确,一直要到问题出现时才会用“打补丁”的方式进行修正,从而使得政策碎片化程度更加严重。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与人员配备存在矛盾。目前我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较少,与周边区萧山、余杭、富阳执法人员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融杭和疫情的新形势下工程项目大量增加,企业大量增加,根治欠薪难度相应增加,因人员的不足无法做到主动全面监管,只能到问题出现才会去被动执法,从而使得调解处理的难度增加。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为了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今年我局克服疫情影响,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局机关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临安区人力社保局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将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基调定位为决胜构建“法治人社”体系,细化分解17项工作任务,要求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党委班子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学习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局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2020年局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内容4次。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重新调整了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法治的局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人力社保部门安排,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推动人力社保领域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责任。谋划和落实好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局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我局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对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力。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学法用法和班子成员述法活动,全年党组班子学法2次以上。
二是推进人社治理法治化。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人社治理的现代化。继续做好“三项制度”在人力社保行政执法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系统内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善于利用和发挥律师在人力社保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研判和防控作用。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公开。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扩大“互联网+监管”的使用范围,利用信息技术保障监督检查的程序公平。继续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强化信用结果在财政资金发放、减费、社保费返还、评优创先方面的运用力度。
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应备案尽备案。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评估、执法监督、法制审查、网上公开、有效性标注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发回头看,重点自查异议较集中、争议较大的规范性文件,引进第三方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推动我局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继续做好政策的梳理清理。
四是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完善被复议应诉制度,健全落实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出庭应诉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继续推进“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活动,稳妥处理好行政争议案件,努力控制发案量、尽力降低败诉率、积极提升调解率。对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和被复议案件,积极做好答辩(答复)、出庭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意见建议。加强总结分析工作,研究涉讼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善于借力调处,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动案情通报分析、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和落实。
五是突出重点启动八五普法。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推开系统内“八五”普法序幕。加大对人力社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开发有针对性、实用性、生动性的普法宣传品,并积极向普法对象提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微信等新媒介开展人力社保普法工作,不断探索、推广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人力社保普法方式。积极利用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主体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重大法定节假日及大学生就业季、外来务工人员返城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继续开展每季度一次的现场普法咨询活动,在人力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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