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河口封闭工程招标公告

支河口封闭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支河口封闭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58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支河口封闭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瑞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公兴社区境内;
2.2工程规模:本次工程主要为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支河口封闭工程土建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3预算评审价:854.16万元
2.4工期:9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支河口封闭工程

本次工程主要为阜宁县凯发水厂潮河公兴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支河口封闭工程土建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9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以下三种情形: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特别提醒:1、报名信息审核时间分为四个时段:每日8:30、11:00、14:30、17:00。2、投标人报名信息提交后,无需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工作人员自动对各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3、如有当日报名结束的项目,且投标人在17:00以后提交的,可以电话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18:00以后提交的到下一个工作日审核。咨询电话:0515-********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1年2月19日8:30至2021年 2月24日19: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子账户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为:壹拾陆万元整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2%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854.16万元。
七、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1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并且经县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的10日历天内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素质、信用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关于信用报告的要求
对于中标价达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标段,该标段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的评价分值不得低于65分,否则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办理《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瑞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B座19楼(C)地 址: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邮 编:224400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张卫华联 系 人:邓昱
电 话:****-********电 话:****-********
2021年2月19日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素质、信用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章投标人公章)及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复印件。
(4)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复印件。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复印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7)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含2020年1月— 2020年6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及复印件。
(8)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7)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执行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标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与装袋清单目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或缺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审核的资信标内原件是否与该装袋清单目录一致负责。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2.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2.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投标人一律在接到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电话后一个小时内,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将澄清、说明、补正后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邮箱,未按规定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及资格审查与初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2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无效标情形及通过资格审查与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均参与详细评审。
3.3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40


投标
总价

40

1、报价分计算
1、有效投标报价:
(1)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2)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计算方法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65%、70%、75%、80% 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为88%,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报价分计算
①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40分。
②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正偏离达1%扣0.2分、负偏离达1%时扣0.2分,偏离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45


工场布置

5

工场布置和其他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5分。有缺陷扣0.1~3分;

施工导流

6

施工围堰打拆、围堰及基坑、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6分。有缺陷扣0.1~3分;

土方工程

5

建筑物土方开挖、填筑、压实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5分。有缺陷扣0.1~3分;

混凝土工程

2

模板、脚手架安拆,钢筋焊接、绑扎,混凝土浇筑养护(混凝土冬季施工)、等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

设备购置制作及安装

4

电缆敷设、安装,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制作、运输、安装方案合理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

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得5分,有缺陷扣0.1~3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

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得5分,有缺陷扣0.1~3分;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5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满足要求的得5分,有缺陷扣0.1~3分;

资源配置计划

4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4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





(7分)

企业业绩

7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合同价400万元以上、含水闸的河道整治类工程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4分。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等原件,且上述证明材料中能体现业绩指标(若不能体现指标的,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发文时间或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提供1份得3分,最高得3分。

项目
主要
管理
人员
素质
(3分)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素质

3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原件)
备注: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部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每提供1份得0.4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信用等级

(5分)

考核信用等级

4

企业信用等级的分值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见江苏水利网:*******.html%E3%80%82%E4%BF%A1%E7%94%A8%E7%AD%89%E7%BA%A7AAA%E5%BE%974">http://jssslt.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html。信用等级AAA得4分;AA得3.5分;A得3分;B得2.5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人自行提供信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

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得1分。

注:上述评审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与复印件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放置在相应标书中。仅提供原件或仅提供复印件的均不予认可。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投标处置。
3、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4、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标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方案标评委对各项打分汇总后的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标签: 水源地 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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