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狂犬疫苗招标公告
动物狂犬疫苗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名称、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内容
(一)采购事项名称: 动物狂犬疫苗
(二)采购预算金额:总计人民币32万元(含装卸货、运输、保险、税等各种包干费用)。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商品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 |
动物狂犬疫苗 | 1只份/瓶 | 80000瓶 |
总报价(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人民币:3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和相应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制作到响应文件中,作为评审基本资格条件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加盖供应商鲜章)。
3.诚信声明及中国诚信网查询结果材料(www.creditchina.gov.cn)
4.近一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法院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材料(wenshu.court.gov.cn)
7.以往业绩。
三、报价时间、地点
(一)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日期:2021年3月3日,逾期概不受理。
(二)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铜仁市农业农村局(铜仁市黑松塘路4号办公大楼6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评审细则
(一)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二)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报价、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公告的要求。
(三)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评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4日,铜仁市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五、采购须知
(一)响应文件一份,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字样,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五)评审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采购合同依据。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不按本公告规定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3)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不符合本公告要求;
(4)响应文件中标的物和售后服务不满足本公告要求。
(八)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本次采购不设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及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向中标人支付标的物款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敖芳芳,联系电话:152*****462
地址:铜仁市农业农村局(铜仁市黑松塘路4号办公大楼6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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