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道路维护、桥梁维护、排水设施维护工程)监理第01标段
2021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道路维护、桥梁维护、排水设施维护工程)监理第01标段
招标公告
2021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道路维护、桥梁维护、排水设施维护工程)
招标编号:JGJZ2021J-C10
1. 招标条件
2021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道路维护、桥梁维护、排水设施维护工程)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021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道路维护、桥梁维护、排水设施维护工程)监理第01标段;对应的施工标段:第01标段;招标范围:施工第01标段道路维护:93条道路(含南部新城76条)维修养护;桥梁维护:“两横三纵”快速路系统、38座独立桥维护及卫星路隧道、吉林大路隧道、飞跃路框构运营、电力维护(包括88处箱变日常维护);排水清掏及维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653公里的排水管线清掏维护)。招标内容:道路维护: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缘石、方砖(理石板)步道、树穴、街路牌及其他市政附属设施维修、巡视。桥梁维护:桥梁外观病害处理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桥梁日常保养小修工作、桥梁涂装粉刷;隧道运营;电力维护;桥梁巡查工作;桥梁防汛工作。排水维护: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掏、疏通等工程的施工和日常巡查(包含吐口)等内容;城区防汛及排水设施应急抢险等内容,保证排水设施畅通、完好、安全。工程费用估算金额:6675万元
第二标段:
2021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护项目(道路维护、桥梁维护、排水设施维护工程)监理第02标段;对应的施工标段:第02标段;招标范围:施工第02标段29条道路:道路维修养护工程、街路牌维护,道路长度约197公里,面积约613万平方米;桥梁维护:116座桥梁及限高架维护,超载监控系统设施维护(包括41座桥梁,241车道的设施维护);排水清掏及维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525公里的排水管线清掏维护)。招标内容:道路维护: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缘石、方砖(理石板)步道、树穴、街路牌及其他市政附属设施维修、巡视;硅谷大街南延工程平交铁路道口处管理相关事宜。桥梁维护:桥梁外观病害处理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桥梁日常保养小修工作、桥梁涂装粉刷;桥梁巡查工作;桥梁防汛工作。排水维护: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掏、疏通等工程的施工和日常巡查(包含吐口)等内容;城区防汛及排水设施应急抢险等内容,保证排水设施畅通、完好、安全。工程费用估算金额:7147万元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以实际工程竣工决算评审值做为支付依据。结算时,应按财审及相关规定要求提交结算材料。
2.2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如有)结束为止;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
3.3.1 (2017年1月1日以后)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3.3.2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3.5其他人员要求:(监理第01标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 (监理第02标段)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 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dex.th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5本项目招标共2个标段。允许投标单位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2月20日9时00分至2021年2月2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1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在第二阶段过程中,若投标人在本批次靠前标段的随机抽取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随机抽取过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 系 人:王威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608室
联 系 人:徐司伦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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